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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有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的港澳台侨学生的学习需求,我院根据港澳台侨考生的专业和文化考试要求,特开设为期一学年的港澳台侨学生升大培训班,本班旨在提高学员的美术和文化水平,以适应我院专业入学考试和全国文化联考的要求。
一、 招生条件和招生人数 1、 本培训班招生对象为港澳台地区或侨居国外的高中毕业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有一定的美术和设计专业知识的,有志报考广州美术学院的港澳台侨学生。 2、 招生人数:每班6—15人。
二、 课程设置和师资安排 1、 针对港澳台侨学生的专业和文化基础,制定教学计划、安排上课时间和制定课表。 2、 根据本院招生考试要求,开设专业补习课,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课,由我院负责聘请有教学经验的专业教师任教。 3、 根据文化联考的考试要求,开设文化补习课,包括语文、数学、地理、历史、英语五门课。由我院负责聘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相关文化教师任教。
三、 上课时间及地点: 1、 上课时间:一学年共两学期。第一学期从10月11日至次年1月21日,第二学期从2月28日至6月20日,共31周课(按国家规定的节假日休息)。 2、 上课地点:在本院旧校区内。(广州市海珠区昌岗东路257号)
四、 收费标准 1、 根据学院制定的港澳台培训生的学费标准收费。 学费:每人每学年人民币25000元, 报名费:每人人民币415元。 教材费:专业学习所需颜料、纸张和画板自理。文化教材费根据实际所需教材费另行收取。 2、 本院可为本培训班学员提供住宿,地点在校内留学生楼, 价格标准为: 单人房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4940元; 双人房每人每学年人民币10790元。
五、 结业发证 学员学习期满,颁发由继续教育学院签发的《学习证明书》。
六、 报名时间、地点、申请报名所需材料和联络方式 1、 报名时间:今年8月15日—9月30日 2、 报名地点:广州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大楼一楼109室) 学院地址:广州市昌岗东路257号 3、 申请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 本人有效证件(香港/澳门特区身份证和香港澳门同胞回乡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华侨学生的护照等)复印件一份 ② 本人高中毕业证书或其他学习证明书及学习成绩单的复印件各一份 ③ 本人的绘画作品原件或作品照片5张 ④ 本人小一寸半身证件近照4张 ⑤ 《进修生登记表》2份 4、 联络咨询电话/传真; 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电话:84018073, 传真:84018610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电话:39362069, 传真:39362009
七、 其他事项 1、 报名人数达6人或以上方正式开班。 2、 开课三个月后,由于学员自身原因提出退学的,所有学费不予退还,开课时间未满三个月,学员因自身原因单方提出退学的,退还学费60%。 3、 未尽事宜,由学员与校方协商解决。
广州美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二00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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