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式变化
新疆高考综合改革政策解读明确:从2027年起,高等学校将按物理科目类、历史科目类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别录取,按“院校+专业组”以平行志愿方式投档(提前批及特殊类型除外),依据统一高考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
“院校+专业组”志愿设置
- 以“院校+专业组”为一个志愿单位,同一专业组内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相同;
- 适当增加志愿填报数量,提升考生志愿满意度与专业契合度;
- 投档后若未被所填专业录取,可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选考科目要求
高校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分为四类:不提科目要求、仅限首选科目、仅限再选科目、首选与再选均提要求。考生填报时首选、再选科目须符合拟报专业要求。
转载声明:本文综合整理自《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政府》(原文链接:https://www.xjbz.gov.cn/xjbz/c101440/202510/452c27d94e284abba7ea79e54607947d.shtml),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内容仅供参考,最新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