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从江西省教育考试院获悉,江西省公布了2013年音乐类及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大纲详细说明了考试科目、评分标准、考试内容及要求等。其中美术统考需考速写、素描和色彩3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评分标准分为5档。音乐统考分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分体育舞蹈和健美操2个方向)、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6个专业,考试科目及计分标准根据不同专业单独设定。
美术高考统考共3个考试科目,满分300分。科目一速写,科目二素描,科目三色彩,满分均为100分。评分标准上细分为5档,分别是: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60分以下。
速写的考试内容为人物动态速写,素描的考试内容为静物组合。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用素描纸(考场提供)、限用铅笔或炭笔(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色彩考试内容为静物,考试材料及用具要求用水粉纸或水彩纸(考场提供)、水粉或水彩颜料均可(考生自备)、画板或画夹及相关绘画用具(考生自备)。三科考试时考生均不得在卷面上喷洒任何固定液体。
音乐统考分为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体育表演(分体育舞蹈和健美操2个方向)、戏剧表演、广播电视编导六个专业。
其中音乐学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6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40%。需要注意的是,音乐学在声乐、器乐二科中以得分最高的一科为专业考试成绩,另一科成绩按加考科目成绩计入专业考试成绩。加考科目成绩加分办法:120分为及格成绩,计2分,在此基础上每增加2分计0.2分计入专业考试成绩,未获得120分的不计算加分成绩。
音乐表演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7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30%。
舞蹈专业,专业考试成绩占80%,《视唱、模唱》成绩和《乐理、练耳与音乐常识》成绩占20%。
体育表演专业,体育舞蹈方向,基本形态占10%,综合素质占30%,专项技术(可以为单、双人组合自编成套动作)为60%;健美操方向,基本形态占10%,基本素质占25%,专项技术占25%,成套动作占40%。
戏剧表演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方向,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主持占45%,形象与气质占20%;空中乘务方向,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评述占45%,形象与气质占20%,这三项总分乘以60%,再加上泳装展示成绩的40%,即为考生成绩;服装表演方向,自备稿件朗诵占35%,即兴评述占 45%,形象与气质占20%。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笔试占75%(文学常识+影视常识+写作),面试25%(命题编讲故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