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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6-17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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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南通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省份
专业名称
招生数
省控线(文化/专业)
最高分
最低分
平均分
江苏
美术学(师范)
41
文230/专180
综499
综466
综477
美术学
40
文230/专180
综485
综455
综463
视觉传达设计
24
文230/专180
综487
综472
综479
动画
25
文230/专180
综489
综463
综469
环境设计
27
文230/专180
综491
综475
综481
产品设计
30
文230/专180
综491
综470
综478
服装与服饰设计
30
文230/专180
综486
综459
综467
音乐表演
33
文185/专210
专279
专234
专257
音乐学(师范)
23
文185/专210
专286
专271
专278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2
文170/校考合格
专336
专295
专316
黑龙江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8
文247/校考合格
专354
专324
专338
河南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文)
2
文280/专290
专308
专304
专306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理)
5
文280/专290
专324
专293
专301
安徽
音乐表演
6
文280/校考合格
专338
专311
专324
音乐学(师范)
6
文280/校考合格
专343
专336
专339
美术学(师范)
5
文280/校考合格
综803
综694
综750
产品设计
5
文280/校考合格
综707
综704
综706
服装与服饰设计
5
文280/校考合格
综688
综679
综683
环境设计
7
文280/校考合格
综751
综699
综725
视觉传达设计
8
文280/校考合格
综797
综699
综735
山东
环境设计
7
文300/校考合格
综768
综689
综745
美术学(师范)
10
文300/校考合格
综813
综680
综723
视觉传达设计
8
文300/校考合格
综778
综678
综725
服装与服饰设计
5
文300/校考合格
综770
综684
综710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
8
文300/校考合格
专354
专330
专344
音乐表演
6
文300/校考合格
专346
专327
专337
音乐学(师范)
3
文300/校考合格
专340
专320
专336
  江苏省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报考我校美术、音乐类专业的江苏考生,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取得合格成绩。报考我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且取得合格成绩。文化分为语数外三门原始分与政策性奖励分、照顾分之和。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下列方式计算:
  1.美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总分与省专业统考总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
  2.音乐类专业:对进档考生以省专业统考总分为录取分。
  3.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对进档考生以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总分为录取分。
  录取分相同时,根据美术类专业以专业总分优先、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按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培养的考生)以文化总分优先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
  省外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1、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和音乐类专业的安徽和山东考生、报考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的江苏、山东和黑龙江考生,都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其中美术类专业对进档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成综合分为录取分;音乐类专业和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对进档考生以专业分为录取分。
  2、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其他省份的考生,须参加所在省的专业统考。录取方式与普通类专业招生相同,录取分按所在省文件规定的方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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