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如下: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广西共录取考生8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26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四川省共录取考生1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592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山西省共录取考生2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13.3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江西省共录取考生6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00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河北省共录取考生2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700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河南省共录取考生2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597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江苏省共录取考生1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471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 湖南省共录取考生6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79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吉林省录取考生6名,录取综合最低分710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共录取考生5名,录取综合最低分543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重庆市共录取考生5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05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安徽省共录取考生7名,录取综合最低分为638分,我校的录取原则为在安徽省招考办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美术类统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安排专业。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黑龙江省共录取考生1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15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辽宁省艺术文科共录取考生45名,录取综合最高分741.4分,综合最低分491.8分,平均分为628分;艺术理科共录取考生10名,录取综合最高分为729.2分,综合最低分为698.6分,平均分为706.74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贵州省共录取考生5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75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山东省共录取考生15名,录取综合最低分630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浙江省共录取考生10名,录取综合最低分498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福建省共录取考生5名,录取综合最低分591分。
2013年沈阳建筑大学美术类专业在湖北省共录取考生6名,录取综合最低分566分。
录取规则
2013年,我校在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均不再单独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简称校考),将统一采用考生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简称省级统考)。在我校列有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区,凡取得该省区相应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
录取原则为:当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划定的艺术类提档控制线的基础上,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与省级统考成绩相加的综合成绩(即: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统考成绩)进行排名。在具有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对于报考同一专业且艺术类综合总分相同的考生,录取顺序为:①享受国家规定政策加分者;②专业志愿靠前者;③省级统考成绩较高者;④高考相关科目分数较高者,产品设计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环境设计专业、动画专业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