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艺术设计(城市环境艺术方向)2009-2011年录取分数情况统计表
备注:上述文化课成绩均为政策性加分后投档成绩;山西省为第一年招生。
北京农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1.从已达到投档要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与省级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成绩相加(美术成绩需高于生源地本科合格线10分),总分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情况下,按照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我校不预留第二志愿计划,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4.考生若有违法、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5、我校艺术类招生严格按照教育部阳光招生的要求,实行网上录取,计划内招生。学校从未没有委托过任何中介组织或个人组织招生,也没有任何形式的计划外招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