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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等5所高校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有调整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21 18: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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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下发通知,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等5所高校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参照31所独立设置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省招办提醒考生,根据教育部通知和《省招委关于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招委〔2006〕6号)文件精神,这5所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与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相同,5所高校的美术类专业招生,可直接使用我省美术类联考合格考生的联考成绩,也可以由高校在我省联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自行加试专业科目,确定本校合格考生;非美术类本科专业由高校自行组织专业测试。5所高校的非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可直接使用我省非美术类联考成绩,也可由高校单独组织专业测试并根据本校测试成绩确定合格生源。5所高校的艺术类本科和高职(专科)专业由高校自行划定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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