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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理工学院2013年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招考办法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1-14 1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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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层 次

学 制

湖南省计划数

学费标准(元∕年)

科 类

视觉传达设计

本科

25

9000

文理兼招

环境设计

9000

文理兼招

服装与服饰设计

9000

文理兼招

动画

9000

文理兼招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48

9000

文理兼招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9000

文理兼招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

9000

文理兼招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

9000

文理兼招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9000

文理兼招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考试地点

省 份

考 点

类 别

报名(测试)地点

报 名 时 间

专业测试时间

湖南省

长沙市

播音与主持类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2013年1月26日~27日

2013年1月28日

音乐类、舞蹈类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专  业  名  称

专业考试科目

美术类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非美术类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1、目测外形; 2、视唱、听音、节奏;
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非美术类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1、目测外形;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60米。(考生忌浓妆)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相声等)任选一项 三分钟以内;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20%,第2项占30%,第3项占20%,第4项占30%)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1、目测外形;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英文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艺术教育方向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50%,第3项占40%)
(双语播音主持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25%, 第3项占20%,第 4项占45%)

五、录取原则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
   1、美术类:文化课及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湖南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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