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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城师范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7 16:4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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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现制定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国标代码:10206

  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9号

  邮编:137000

  二、办学类型为学院,层次为本科

  三、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见附表。

  四、学历证书及学位:学生修业期满,考核合格者将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科(高职)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资格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

  五、英语、计算机、软件工程、软件技术及中外合作办学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六、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七、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八、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檔处理。

  ⑵体育类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湖北、江西、山东、河北、内蒙、江苏)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河南省、山西省、辽宁省、安徽省、黑龙江、贵州省)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艺术设计、音乐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九、其它说明初等教育专业属白城师范学院分院办学,办学地点非白城师范学院本部。毕业颁发白城师范学院毕业文凭.

  

  联 系 人:尹亚坤

  联系电话:0436-3267066 传真: 0436-3237942

  地 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东大路9号

  邮 编:137000

  网 址:http://www.bcsfxy.com

附表:

  

白城师范学院收费标准

专业

层次

收费标准

法学

本科

4200

思想政治教育

本科

3500

教育技术学

本科

3500

广播电视编导

本科

6200

小学教育

本科

3500

体育教育

本科

4200

汉语言文学

本科

3500

英语

本科

4600

英语(商务英语)

本科

4600

日语

本科

4600

音乐学

本科

6200

美术学

本科

5400

艺术设计

本科

5400

历史学

本科

3500

人文教育

本科

3500

数学与应用数学

本科

3500

信息与计算科学

本科

3500

物理学

本科

3500

电子信息工程

本科

4400

化学

本科

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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