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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 年辽宁科技大学美术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7 14: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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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科技大学地处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祖国钢都辽宁省鞍山市。校园东依国家森林公园千山,西临4A级旅游胜地玉佛苑,环境优美,交通便利。学校始建于1948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辽宁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国标代号:10146。
  
  学校是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经管法等学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面向30个省(区、市)招生。学校占地166.7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固定资产近10亿元,图书馆藏书123万册,全日制在校生18000余人,教职工1900余人,教授、副教授400余人,有18个学院(教学部),本科招生专业48个,高职招生专业16个,硕士点30个、博士点2个。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校训为“博学明德经世致用”。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1、动画专业:招生计划:9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2、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60人学费:10000元/人·年
  
  *注:动画、艺术设计2个专业可以兼报,仅招收高考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招生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南、河北、安徽、甘肃、贵州,具体分省招生人数根据专业考试情况确定。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
  
  
  
  二、专业介绍
  
  1、动画: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培养既掌握传统动画技巧,又能应用计算机技术进行创作的艺术与技术复合型人才。毕业生能从事动画原画、创意、设计、编导及二维、三维电脑动画、影视动画制作等方面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动画基础造型、视听语言、动画原理、计算机基础、二维动画创作、三维动画创作、虚拟现实技术、动画脚本、影视合成技术等课程。
  
  
  
  2、艺术设计: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与设计创新能力的高级专门设计人才。能在环境艺术设计和视觉传达设计等有关的设计院所、公司与企业从事设计、开发和管理工作,以及学校、研究部门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图形创意、CI设计、平面设计与印刷、公共艺术、室内设计原理、商业插画、版式设计、包装设计、网页设计、空间设计、景观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课程。
  
  
  
  三、加试内容:素描、速写和色彩三科(总分300分)
  
  素描(黑铅笔、炭笔不限)满分100分;
  
  速写满分100分;
  
  色彩(水粉、水彩不限)满分100分;
  
  *注:请考生自备画具。
  
  四、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艺术类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所学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中(辽宁、河南、山东省采用省统考专业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按专业成绩(辽宁、河南、山东省采用统考专业成绩)×60%+高考文化课总分×40%的总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二个专业可以兼报,专业级差3分。
  
  2、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六、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准考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招生考试费15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0年4月1日以后在招生网上发布加试成绩。
  
  
  
  七、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省 份
报名及加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吉  林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1月9日—10日
1月11日
黑龙江
黑龙江东方学院
1月14日—15日
1月16日
贵  州
贵州师范大学
1月26日—27日
1月28日
内蒙古
内蒙古师范大学
1月28日—29日
1月30日
山  西
太原师范学院
2月2日—3日
2月5日
安  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5日—6日
2月7日
河  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2月18日—19日
2月21日
甘  肃
兰州艺术学校
2月25日—26日
2月27日
  八、重要提示
  
  1、如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并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2、辽宁、河南、山东省采用省专业统考成绩,达到210分以上者方可报考我校。
  
  3、入学后,学生需自配高性能个人电脑以方便学习。
  
  4、我校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请慎重报考。
  
  
  
  九、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电话:(0412)5929096(校招生办)、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邮编:114051
  
  网址:www.ustl.edu.cn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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