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与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联系电话 | |
江苏考点 | 无锡市湖滨中学 | 2011年1月22日—23日 | 2011年1月24日 | 0510-82810954 |
江西考点 | 南昌市实验中学 | 2011年2月15日-16日 | 2011年2月17日 | 0791-8695093 |
湖北考点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011年2月18日-19日 | 2011年2月21日 | 027-85620977 |
河南考点 | 郑州市106中学 | 2011年2月24日-25日 | 2011年2月26日 | 0371-68354159 |
山东考点 | 济南市招生办公室 | 2011年2月26日-27日 | 2011年2月28日 | 0531-86111568 |
成绩查询:考生请登录我办网页http://bkzs.hfut.edu.cn/查询成绩,参加中央财经大学专业考试合格者,中央财经大学发给考试合格通知单。
五、录取与复查
对于参加中央财经大学专业加试合格的考生,专业统考、高考文化成绩均应达到2011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线以上;
各省市文、理科考生按综合分统一排序(明确要求按考生文、理科分别录取的省市除外),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艺术设计专业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
专业加试分(全国排序)前三名者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被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说明:
1、以上录取办法如与教育部或各省招生考试政策不一致,以教育部或各省有关文件为准。
2、安徽省考生均参加全省统一考试,录取原则以 2011年安徽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相关文件为准。
3、考生专业考试所需画具、用具、材料等由考生自备,食宿自理。
4、中央财经大学按照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发放考试合格通知单。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551-2901096 0551-2905427(传真)
建筑与艺术学院电话:0551-2901517
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邮编:230009
网址:http://bkzs.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合肥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一○年十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