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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7 09: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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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什师范学院2011年普通本专科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院系简介: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民汉合校、多民族、多学科、多层次的高等师范院校。1962年建校,2003年6月,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学院现设有11个教学单位、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部、成人教育学院、网络中心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有31个本科专业和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原理、课程与教学论等4个硕士学位授予点。

  学院现有教职工977人,其中,专任教师705人。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201人,学院现有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成人学生15000余名,学院教学仪器设备总值达6697.80万元,图书馆藏书86余万册,可满足目前各专业教学的需求。2007年在教育部本科评估中被评为优秀。

  从建校到1979年底的17年间,学院是自治区5所高等院校中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在新疆教师教育和民族教育中,承前启后,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艺术系是学院富有朝气的后起之秀,现设有音乐学、美术学、舞蹈表演三大本、专科专业。艺术系师资力量雄厚,教学严谨规范,并拥有一座崭新的、功能齐全的艺术教学大楼,内有标准琴房上百间以及现代化的音乐演播厅、日本CASIO全套琴法集体课教学系统、标准的美术专业画室、美术光学摄影工作室、电脑美术实验室等全疆一流的艺术专业教学设施,可为学生提供优越的学习条件。

  喀什师范学院 2011年面向全疆及疆外部分省市招生

  二、学校名称:喀什师范学院 学校代码:10763

  三、学校性质: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普通高等学校。

  四、学院地址:喀什市学院路29号

  五、招生专业及计划(最终以教育厅批准计划为准、民语言预科一年)

专业

招生计划(名)

学费/元

备注

汉语言

民语言

音乐学(本科)

30

40

6000

面向新疆、山东、河南、甘肃招生

美术学(本科)

40

40

6000

面向新疆、山东、河南、甘肃招生

美术教育(专科)

30

5500

面向新疆招生

舞蹈表演(专科)

20

5500

面向新疆招生

  六、报考条件:

  1、凡符合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已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学生,均可报考。其中,美术类考生须取得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

  2、报考音乐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音乐素质,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60米;女,身高不低于1.55米。

  3、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绘画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生理疾病。

  4、报考舞蹈类专业的考生,须有一定的舞蹈基础,五官端正,体形匀称。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

  七、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考试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4张(照片背面须写考生姓名和身份证号)。

  3、按规定交纳报名费、初试费和复试费。

  八、专业考试的报名地点及时间安排

专业

类别

考点

报名时间(2011年)

考试时间(2011年)

美术类

音乐类

舞蹈类

喀什市 喀什师范学院

3月3日-4日

3月5日—6日

阿克苏市 阿克苏艺术学校

3月3日-4日

3月5日

库尔勒市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3月7日-8日

3月9日

奎屯市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

3月3日-4日

3月5日

昌吉市 昌吉学院

3月14日-15日

3月16日

乌鲁木齐市 新疆师范大学

3月11日-12日

3月13日

  注:舞蹈类专业考试全部在喀什师范学院进行。

  九、专业考试科目及注意事项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素描、色彩、速写、口试。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声乐、器乐(键盘)作品各一首、舞蹈、视唱、练耳、口试、基本乐理(汉语言考生)。

  3、舞蹈类专业考试科目:舞蹈基本功、即兴表演、舞蹈节奏感、舞蹈表演状态、体测(身高、腿长、臂长)。

  4、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专业初试后公布专业考试成绩和参加复试名单及复试时间。

  5、考试期间考生食宿及往返路费自理,美术类专业考试所用画具,音乐类专业考试所用伴奏乐器(除钢琴外)资料均自备。

  6、取得喀什师范学院艺术类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均可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

  十、录取规则

  1、认真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原则,按照2011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各省划定的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报考美术、音乐专业的山东、河南、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本省招办统一组织的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考试,取得统考合格证(或同等院校的校考合格证)者方可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我院不单独组织校考。

  3、考生总分为文化成绩占40%+专业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如总分成绩相同或接近,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

  5、如文化成绩特别优秀,则适当照顾专业成绩。

  6、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十一、收费标准: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十二、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 库尔班·吾斯曼 0998-2892386

  高建平 0998-2892165

  阿布都如苏里·阿布来提 0998-2890018

  艺术系咨询电话 0998-2892408

  学院招办咨询电话: 0998-2892386(传真)

  地址:新疆喀什市学院路29号喀什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网址:http://www.kstc.edu.cn

  喀什师范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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