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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科技大学2006年招生简章(2月8日更新)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02-14 12: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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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西南科技大学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实行中央、四川省和绵阳市共建,由四川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14所高校之一,是全国67所现代远程教育试点高校之一,具有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和开展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具有开展留学生教育及接受外国留学生资格。西南科技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是科技部和教育部正式批准建设的全国36个国家大学科技园之一。

学校位于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校园绿树成荫,碧水环绕,环境优美。

学校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在校研究生和普通本科学生2.4万余人。学校设有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制造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工程与建设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文学与艺术学院、长虹信息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网络教育学院、应用技术学院和体育学科部。在工学、理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农学、管理学、教育学等8个学科设有57个本科专业。学校有硕士点33个,有3个专业与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开展联合招生,培养博士研究生。有省部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9个,有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四川犯罪防控研究中心和四川循环经济研究中心2个,科研机构20个。学校承担了包括国家“十五”攻关、国家“86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防科工委、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在内的国家级、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300余项。已获国家级、省部级等奖励210余项。学校现有教职工2000余人,其中教师1400余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00余人,学校拥有一批博士生、硕士生导师和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科学理性、开放包容、彰显卓越”的办学理念和“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建校、和谐兴校”的办学思路,努力创新办学体制,坚持开放式办学和产学研结合办学,充分利用与学校同处一地的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中国空气动力研究与发展中心、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等大型科研单位和高科技大型企业的高水平科技专家、高水平实验室和丰富的科研课题资源进行合作办学,并得到中国科技大学的鼎力支持,促进了学校快速发展和办学水平的迅速提升。

近年来,学校十分重视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我校机器人小组在2004年7月参加第三届全国大学生机器人电视大赛荣获冠军和“最佳技术”奖,同时在2004年9月代表中国参加亚太地区大学生机器人大赛,夺得亚军和“最佳技术”奖。我校学生在参加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科技作品大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大赛、电子设计大赛、机械创新设计大赛、飞利浦中国大学生足球联赛等国家、省级比赛中都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学校是四川省艺术教育先进单位和四川省大学生社会实践先进单位。

中央、省、市各级政府和领导对学校的建设与发展非常关心和支持。时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同志两次亲临学校视察,并为学校题写了校名。2005年5月31日,李岚清同志再次亲临我校,与广大师生畅谈“音乐·艺术·人生”。2003年12月12日,国务委员陈至立率教育部部长周济等国务院有关部委领导来学校视察和指导工作。2001年以来,来校视察和指导工作的副部长、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共100余人次,来校进行学术指导的院士100余人次。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学校正满怀信心,抓住西部大开发和绵阳科技城建设的历史机遇,为把学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奋斗。

文学与艺术学院

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是由原西南科技大学文学院、艺术学院于2005年1月合并组建而成。学院奉行“文化奠基,质量立院”的办学理念,开设了汉语言文学、广播电视新闻学、艺术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5个本科专业,有“汉语言文字学”硕士点,下设汉语言、文学文论、大学语文、新闻传媒、艺术设计、美术基础、声乐、器乐、音乐理论等九个教研室。

学院以教学为中心,育人为根本,积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现拥有一支以教授、博士(博士后)为学术带头人,副教授、硕士为教学科研骨干的充满活力和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的专业师资队伍,有专职教师68人,其中,教授5人(含兼职2人),副教授15人(含兼职 6人 ),博士(博士后)2人、硕士24人。正承担国家、省、市级科研项目20项,其中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艺术作品1000余篇,其中国家级刊物、国家一级刊物、国家核心刊物近100篇;出版学术专著及教材20余部;教师队伍中有省级优秀专家、省市政府津贴获得者、曾宪梓教育奖励基金获得者、四川省优秀教师、四川省师德标兵、四川省优秀青年教师标兵和各级教学成果优秀奖获得者多名。

学院配有电脑、多媒体投影仪等先进的教学设备,建有新闻综合实验室、媒体设计室、摄影实验室、雕塑、陶艺创作实习基地、展室、琴房、练功房、军乐团等教学实践实习基地和四川省作家协会“巴金文学院创作研究基地”。

学院秉承西南科技大学50多年的办学经验和多科性大学较深的人文艺术积淀,以“弘扬先进文化,创建一流学科”为奋斗目标,坚持文学与艺术并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陆续开设对外汉语、动漫等专业,为社会培养更多高素质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学院面向全国招生,有在校生近900人,成教本科生1000人。

专业介绍

艺术设计(本科  艺术类)

培养目标:培养具备艺术设计与创作、教学和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能在艺术设计的教育、研究、设计、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艺术设计、研究、教学和管理等方面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造型基础、装饰图案、构成艺术、计算机辅助设计、广告设计与策划、包装装潢设计、环境艺术设计、静态媒体设计、动态媒体影像设计与制作流程技术、艺术设计理论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按照“实际、实用、实践、必需、够用”的原则和专业技能培养的实际需要,突出技术应用能力培养,在“初步实践——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并行——系统实践”的模式中,采用讲、做(操作)结合,在做(操作)中强化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实现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交替渗透,使学生毕业后能够胜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

音乐学(本科  艺术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的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专业基本知识,具备一定音乐实践技能和教学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基本乐理、视唱练耳、艺术概论、钢琴、声乐、器乐、民族音乐概论、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作曲、形体与舞蹈、计算机作曲基础、和声、复调、配器、作品分析。自大学3年级开始,根据学生志愿、专业特长、学习成绩进行理论、器乐、声乐、表演方向的培养。

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可在高、中等专业学校或普通院校、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以及大型企事业单位、部队从事教学、研究、表演、评论、编辑、音乐艺术市场策划与管理等工作。

音乐表演(本科  艺术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一定音乐基础理论和专业技能、知识,具备较好的演奏、演唱和表演能力,以及组织管理与教学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招收具有一定基础的器乐、声乐与舞蹈专业特长的学生。

主要课程:专业课、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学、合唱与指挥、中国音乐史、外国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合奏与排练、台词与表演等。

就业方向:本专业的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馆、站,大中小专业学校和普通院校,机关、部队、大型企事业单位的表演团体从事演奏、演唱、表演工作。也可在以上单位及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出版影视部门从事教学、科研、编辑和群众文化的组织辅导工作。

体育学科部

体育学科部负责全校的体育工作,具体实施和开展学校的体育教学、科研、运动竞赛及群体工作。现有教职工59人,其中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13人。近几年来,共发表科研论文近200余篇。多篇论文在参加省、市体育科学论文报告会上获一、二等奖,受到专家同行的好评,获得较好的社会反响。教师中,有国家一级以上裁判15人。学校拥有四川省高校一流的体育场、游泳池、篮球场、排球场等,现有体育教学场馆共计150412平方米。实验中心两个共计2020平方米。其中人体运动科学教学实验中心1400平方米(包括运动解剖实验室、运动生理实验室、运动生物化学实验室、运动生物力学实验室、测量与评价实验室、保健与康复实验室、体育心理实验室等),体质健康测试中心620平方米。

体育学科部担任全校本、专科(普教、成教)、预科、研究生的公共体育课、素质类选修课等的体育教学工作。学生满意度高,并得到兄弟院校同行的高度评价。

体育学科部长期以来,在圆满完成教学科研工作的同时,全面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运动,学校体育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学校群众体育活动蓬勃开展,校内竞赛多种多样。学校代表队经常参加四川省、绵阳市等各级各类比赛,成绩突出。每年参加中国大学生“飞利浦”足球联赛(四川赛区)的比赛,在2002-2003年度“飞利浦”足球联赛(四川赛区)的比赛均取得优异的成绩,曾代表四川省高校参加第二阶段的比赛。

专业介绍

社会体育(本科  体育类)

社会体育专业是培养从事社会体育管理、经营、指导和教学科研工作专门人才的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社会体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术与技能,能在社会体育领域中从事体育活动的组织管理、咨询指导、经营开发、运动训练和从事学校体育教育等方面工作的具有创新潜能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体育概论、体育社会学、体育管理学、体育经济学、教育学、运动训练学、体育概论、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测量与评价、体育心理学、运动竞赛组织与编排、体育保健学、体育科研方法、体育健身原理与方法、体育理论与实践等。

就业方向:各级体育管理机构及相关部门、各级学校、企、事业单位和科研院所等。

本专业设有以下培养方向:

体育经济管理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在体育及相关领域从事体育经济管理、体育市场经营的专门人才。

特殊文秘类:培养社会所需的健身训练、咨询指导、运动伤害防护和特殊护卫,以及其他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专门人才。

体育管理类:培养从事体育管理的专门性人才,重点培养从事体育旅游策划、经营、管理的培训和指导服务的专门性人才。

体育教育类: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从事体育教学、训练和科研等高级专门人才。

西南科技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为保证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校名为西南科技大学,英文译名:southwest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第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实行中央、四川省和绵阳市共建,由四川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是教育部确定的中国西部重点建设的14所高校之一。学校座落在中国科技城四川省绵阳市,现有两个校区:校本部、西山校区(高职专科、普通预科和成人教育在此就读)。

第四条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推进教育部“阳光工程”建设,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第五条  西南科技大学普通高考招生工作接受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和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规定,确定招生计划,讨论和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校长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

第七条  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具体负责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考招生和毕业生就业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各项政策和规定的落实,维护广大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由学校纪委和监察处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纪委书记任招生就业工作监察领导小组组长。

第三章 招生计划、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九条  本科生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招生计划和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报考我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艺术、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或者省级招生办公室组织的专业测试,合格者方可报考我校。

第四章 录取规则和办法

第十一条  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四川省教育厅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二条  西南科技大学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录取时将对生源质量好的考区按规定可适量增加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西南科技大学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专业录取顺序为:(1)对实行“二视一”(第二志愿视为第一志愿投档)的省区,院校分数级差为40分,即非第一志愿考生在专业投档时的成绩与低其40分的一志愿考生成绩等效;(2)一、二志愿未同时投档到我校的考生,院校志愿为二志愿的考生的专业录取仅限于院校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专业。

第十四条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的专业录取,实行分数级差的办法,各专业志愿之间的分数级差为5分。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其它按志愿未能录取满额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服从专业调剂但所有专业录取已满额者,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五条 同等条件下,外语类专业口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和理工类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史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语文、综合的顺序考察,理工类专业相关科目按外语、数学、综合的顺序考察)。

第十六条       西南科技大学对于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降分政策均予以认可。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档成绩作为录取和安排专业的成绩依据。

第十七条 外语类专业只招生同语种考生,其它专业我校不限制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考生进校后仅能以英语、日语或俄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八条 我校艺术体育类专业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课成绩如果相同,按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参考外语成绩,外语成绩高者择优录取。

第十九条       我校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要求学生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学生进校后学校将组织相关测试,测试成绩太差不适应专业学习者,根据其高考成绩调整到录取分数相当专业就读。

第二十条 录取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我校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费用。按照属地化原则,我校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学杂费。每年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公布收费标准。

第二十四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须到当地政府办理相关困难证明,可持相关证明在当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或到校后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和其它相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 学校选拔能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法规、能吃苦耐劳的教师和干部参加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十六条 招生宣传和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招生政策法规和业务培训,参加招生录取的工作人员须无直系亲属参加当年的高考。

第二十七条 我校招生的详细情况可以通过两个途径咨询:(1)“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zs.swust.edu.cn);(2)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咨询热线:0816-6089071。

第二十八条 我校将在“西南科技大学本科招生在线”网站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

第二十九条 我校招生录取接受社会和广大考生的监督,考生和家长可以通过信函或电话向学校纪委、监察处反映情况或投诉。投诉电话:0816-6089051。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章程、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西南科技大学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

西南科技大学2006年艺术、体育类专业报考说明

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艺术或体育事业,具有参加200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绘画或表演艺术基础;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须具有一定的体育基础。

2、报考艺术、体育类专业的学生除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有关专业还需要具备:

(1)艺术设计专业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音乐表演、音乐学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社会体育专业身体条件需达到专业的特殊要求。

二、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60人、音乐学30人、音乐表演30人,面向山东、江苏、湖南、河北、广东、四川和重庆七省(市)招生,文理兼收。

社会体育40人,面向山东、河北、河南、内蒙古、四川和重庆六省(市)招生,文理兼收。

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见附表。

西南科技大学艺体类专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

总计

四川

重庆

河北

山东

湖南

江苏

广东

河南

内蒙

艺术设计

60

12

4

7

18

7

7

5

 

 

音乐学

30

7

3

5

 

5

5

5

 

 

音乐表演

30

7

3

5

 

5

5

5

 

 

社会体育

40

10

3

8

8

 

 

 

7

4

三、专业测试:

1、音乐学、音乐表演、社会体育三个专业我校认可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请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

2、艺术设计专业我校在四川省和重庆市认可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成绩,请考生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其它五省(市)采用我校组织的单考成绩,但考生任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我校组织的单考具体要求如下:

单考报名资格:

根据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的规定,报名参加我校艺术设计专业单考的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通过联考后方具备我校的单考的报名资格。如果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在我校组织的单考之后进行,考生可先报名参加我校组织的单考,但以后必须通过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如果未通过生源所在省组织的联考,将取消其单考报名资格。

单考报名办法:

(1)报名需交材料:考生需按照所在省市招办对报考艺术类的要求,携带生源所在省颁发的艺术准考证、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一份)、一寸免冠照片两张等材料;

(2)报名考试时间:见附表
艺术设计专业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

 
省份 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河北 石家庄学院          2月9日-10日 2月11日
江苏 南通市招办          2月16日-17日 2月18日
南京市第39中学          2月20日-21日 2月22日
山东 济南市招办          2月15日-16日 2月17日
潍坊市招办          2月22日-23日 2月24日
湖南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9日-10日 2月11日
广东 华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2月11日-12日 2月13日

单考考试要求:

1、专业考试科目、分值及要求:

艺术设计专业:①色彩100分、②素描100分,考试时间均为180分钟;

2、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参加艺术设计专业测试的考生需自带铅笔、水粉和水彩颜料、画板、画具,一律不准携带任何绘画参考资料。

单考成绩公布:

我校将于4月1日前给所有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寄发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或不合格通知单,同时通过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zs.swust.edu.cn)和招生咨询语音电话(电话号码:0816-6089071)为考生提供单考成绩查询。

四、录取原则:

凡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且文化成绩达到户口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其他事项以《西南科技大学2006年招生章程》为准。

五、入学与复查:

1、新生报到时,必须携带专业考试准考证、文化课考试通知单、我校录取通知书和入学通知中的各项要求办理报到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教育部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并通报给所在省(市)招办。

 

通讯地址:四川省绵阳市西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政编码: 621010

咨询电话:0816-6089071 

传    真:0816-6089073

学校网址:http://www.swust.edu.cn  

招生在线:http://zs.swu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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