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昌吉学院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艺术类考生招收下列专业新生,并于三月份陆续进行专业考试,详情如下: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专业名称 | 学历层次 | 招生对象 | 语种 | 学制 | 招生计划 |
音乐学 | 本 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汉语 | 四年 | 80 |
音乐表演 | 本 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汉语 | 四年 | 20 |
美术学 | 本 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汉语 | 四年 | 50 |
艺术设计(广告设计方向) | 本 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汉语 | 四年 | 20 |
艺术设计(室内设计方向) | 本 科 | 高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 | 汉语 | 四年 | 20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制定的2006年高考报考条件。
2、报考音乐学及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须有相应的专业素质和身体条件,无发声器官疾病,口齿清楚、五官端正、体形均匀,男身高不低于1.68米,女身高不低于1.58米。
3、报考美术类专业考生须有一定的素描、速写、色彩等知识基础,无色盲、色弱等疾病。
三、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1、考生凭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或山东、河南、河北、湖南、湖北省级招生考试主管部门核发的《200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测试准考证》(含2006高考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参加我院在各点的艺术类专业测试。
河南省艺术类考生参加由河南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组织艺术联考。
2、交近期一寸同一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背面写清姓名),交报名费、初试费及复试费,音乐类考生145元,美术类考生120元。
四、专业考试科目
1、音乐学专业(四年本科)
考试内容:声乐、器乐、舞蹈、听音模唱、视唱练耳。
2、音乐表演专业(四年本科)
考试内容:(1)、声乐考生演唱中外歌曲各一首;(2)、钢琴考生演奏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二部创意曲以上程度作品一首、七级以上的奏鸣曲(快板乐章)或乐曲一首;(3)、手风琴考生演奏299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二部创意以上程度作品一首、六级以上程度的乐曲一首(中外不限);(4)、其它器乐类考生须达到六级以上水平,练习曲、乐曲各一首。
3、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四年本科)
考试内容:(1)素描;(2)速写;(3)色彩;
五、专业考试报名及考试时间
省份 | 专业 | 承接加试单位 | 报名时间 | 加试时间 |
河北 | 石家庄市 |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 2月9-10日 | 2月11-12日 |
山东 | 烟台市 | 烟台市牟平育英艺术中学 | 2月15-16日 | 2月18-19日 |
临沂市 | 临沂市第七中学 | 2月22-23日 | 2月25-26日 | |
湖北 | 武汉市 | 美术类: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汉口杨汊湖) | 3月1-2日 | 3月4-5日 |
湖南 | 长沙市 |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 | 3月11-12日 | |
新疆 | 奎屯市 | 伊犁师范学院奎屯校区(原伊犁州教育学院) | 3月13-14日 | 3月13-14日 |
昌吉市 | 昌吉学院西校区艺术楼 | 3月20-21日 | 3月20-21日 | |
伊宁市 | 伊宁市少年文化宫 | 3月23-24日 | 3月23-24日 |
六、录取
1、考生只有参加我院组织的上述各点中任意一个点的专业考试,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后,方可填报我院艺术类各专业志愿。
2、我院根据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七、联系方式及电话
学生处:李全义 0994—2337793(办), 0994—2993676, 13039419885;
李云志 0994—2337793(办), 0994—2962873, 13899678199;
音乐系:周新华 0994—2354054(办), 0994—2980313; 13369006816;
美术系:刘 贵 0994—2354047(办), 13319055510
网址:http://www.cjc.net.cn E-mail: lqy-cj21@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