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报考
查询
资料
独家
各省美术高考分站
美考首页 > 美考资讯 > 招生简章
广州大学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单考)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6 10:10:15
分享到

广州大学2012年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广州大学是广东省和广州市重点建设的综合性大学,座落在国内一流大学城园区,占地面积2127亩,建筑面积88万平方米,建有功能齐全、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楼、演艺中心、体育馆、图书馆、网络中心和学生公寓等。学校现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20948人,各类博、硕士研究生2565人;现有一级学科博士点3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0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7个,二级学科硕士点150多个;另有教育硕士、工程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汉语国际教育5个专业硕士学位点共27个领域(方向)。设26个学院(部)69个本科专业,涵盖哲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九大学科门类。全校现有在编教职工2390人,具有副高以上职称者1008人,具有博、硕士学位者1283人。学校拥有中国科学院院士2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国家高校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各1人,全国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9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全国模范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市优秀专家29人,珠江学者2 人,省“千百十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省级人选21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优秀人才”50人,博、硕士生导师440人,优秀留学归国人员87人。 2010年,周福霖院士获得首届“南粤创新奖”。

二、相关学院及专业简介

美术与设计学院是美术、设计学科专业门类齐全,拥有本科、硕士研究生等多层次办学的学院,是全国美术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课程试点单位、全国艺术硕士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中国教育学会美术教育专业委员会也设在我院,拥有艺术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美术学硕士授权点,以及艺术硕士、工程硕士(工业设计工程领域)两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以及绘画、美术学、动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艺术设计学6个本科专业,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教学模式和研究体系。现有教职工81人,其中教授10人,副教授31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占专任教师的80%。学院建立了岭南艺术研究基地(广州市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广州市动漫人才培养基地、岭南画派研究所、动画研究所、廖冰兄漫画研究所、工业设计研究所、服装设计研究所、艺术设计研究所和室内与环境设计研究所等,总投资达二千多万元的美术与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广东省教学实验示范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学院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先后有300多项美术和设计作品获得了国家级、省市级等奖励。

新闻与传播学院是广东省最早开办广播电视新闻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学院,是广东省自学考试广播电视新闻学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主考单位;现有教职工40人,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13人,拥有硕博士学位者在专任教师中的比例达到70%;新闻学专业硕士点开设新闻业务和广播电视新闻两个方向,还设有国家新闻与传播专业“2+2”模式创新试验区;多年来,学院已为省内外新闻单位、政府部门、节目制作和网络传播公司培养了近千名专门人才,不少优秀的毕业生已经进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广东省各大电台、电视台任新闻主播和节目主持人;学生在各类比赛中获得过多项佳绩,如获得“亚洲小姐”冠军、“广州市形象大使”、“中华小姐”等称号。

音乐舞蹈学院目前在编专业教师54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22人,获博士学位6人;现有博士生导师1人,中央音乐学院音乐学研究所兼职研究员1 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市宣传思想战线“十百千”优秀人才培养对象5人,广州市优秀教师3人,“两团”特聘教师15人。学院现有音乐学专业(下设音乐教育、音乐表演专业方向)和舞蹈编导专业(下设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与教师教育专业方向)两个本科专业。拥有音乐与舞蹈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艺术硕士(音乐、舞蹈)学位点、课程与教学论(音乐教育方向)硕士学位点。2005广州芭蕾舞团、广州歌舞团、广州市艺术学校划归广州大学,“院团”开展共建,实施产学研发展战略。学院获国家级、省市级的实验区、研究基地有:全国艺术硕士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创新区、广东省艺术类人才培养综合改革实验区、广东省“院团结合”音乐舞蹈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广州市岭南艺术重点研究基地。学院师生获得过包括多项国内外舞蹈比赛大奖、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二等奖、中宣部第八届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赛优秀奖等重要奖项。

三、招生及考务事项

(一)美术类
1.美术类设五个专业方向:美术学、动画、绘画、工业设计、艺术设计。
2.美术类术科单考专业招生区域为广西、湖北、甘肃、湖南、江西、安徽共六省;各省生源分别在所在省考点报名、考试,考生不得跨省考试。
3.美术类术科单考总分为300分,每科150分;考试科目:素描(2.5小时)、色彩(2.5小时)。
4.招生计划、考试地点、时间

招生区域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招生专业

招生计划

广 西

广西师范大学(桂林)

2011年12月29日-12月30日

12月31日

美术学
动画
绘画
工业设计
艺术设计

260

湖北省

湖北省教育考试标准化考场

2012年1月11日-1月12日

1月14日

甘肃省

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

2012年1月14日-1月15日

1月16日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

2012年2月9日-2月10日

2月11日

江西省

南昌工学院

2012年2月14日-2月15日

2月16日

安徽省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2012年2月14日-2月15日

2月16日

广东省

广东省考生不用参加我校单考,我校承认广东省联考成绩。

(二)播音与主持类
1.播音与主持类设三个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
2.播音与主持类术科单考设广州大学、湖南师范大学、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三个考点。各考点接收考生的报考专业和区域详见下表,考生不得跨考点报考。
3.播音与主持类术科单考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形象气质考察(100分)、稿件播读(100分)、话题讲述(100分)。【稿件播读若选择播读新闻稿件,则播读抽到的二篇;若选择播读文艺作品,则只需要播读抽到的一篇即可(文艺作品含散文、寓言和故事三类)。话题讲述(讲述时间为3分钟),题目由考点提供。】
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基础知识(60分)、命题创作(120分)、影视作品分析(120分)。【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学生文学、文艺常识,时间30分钟;命题创作主要考察学生即兴创作能力,时间60分钟;影视作品分析主要考察学生分析能力、鉴赏能力和写作能力,时间90分钟。】
4.考试地点、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

考 点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 生 区 域

专业方向

招生计划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月9日-2月10日

2月11日

湖南

普语

30

广东省

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2月23日-2月24日

2月25日

广东、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甘肃、山西

广东

粤语

20

甘肃省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1月14日-1月15日

1月16日

甘肃

广播影视编导

30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月9日-2月10日

2月11日

湖南

广东省

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2月23日-2月24日

2月26日

广东、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山西

(三)音乐舞蹈类
1.音乐舞蹈类设三个专业方向: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与钢琴)、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教师教育)。
2.音乐舞蹈类术科单考设广州大学及湖南师范大学两个考点。广州大学考点接收除湖南省的指定招生区域考生报考;湖南师范大学考点限湖南省考生报考。
3.音乐舞蹈类术科单考总分为300分,考试科目考试内容为:
音乐学(声乐)——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B. 考试备考曲目共两首,由考生提供,范围是中外民歌、艺术歌曲、创作歌曲和歌剧咏叹调;C.声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唱歌曲一首,曲目由主考决定。】
音乐学(器乐与钢琴):—— 形象气质考察(30分)、视唱练耳(60分)及主科(210分)。【A. 视唱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和声音程与和弦模唱,并视唱五线谱一个升降号调内旋律一首(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B.器乐主科由考生现场背谱演奏作品两首,其中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练习曲抽查片段),曲目由主考决定。】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教师教育):——练耳(30分)、舞蹈基本功(130分)及主科(140分)。【A.练耳采用面试的方式,考生进行节奏模仿;B舞蹈基本功主要考察考生的形象、软开度、模仿和技巧四个部分;C.主科要求考生现场表演自选舞蹈片段或组合一个,时间控制在2分钟内,并根据命题进行1分钟左右的舞蹈即兴表演;D.所有参加考试的学生基本功测试、剧目表演一律穿舞蹈练功服;E.考生自备双份剧目CD格式音乐光碟,每张光碟只限考试曲目。】
3.考试地点、时间、招生计划、招生区域

考 点

报名、考试地点

报名确认时间

考试时间

招 生 区 域

招生计划

专业方向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月9日-2月10日

2月11日 

湖南

30

音乐学(含声乐、器乐与钢琴)

广东省

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考试地点:演艺中心

2月24日-2月25日

2月26日

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甘肃、山西

湖南省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舞蹈学院

2月9日-2月10日

2月11日 

湖南

30

舞蹈编导(含舞蹈编导、舞蹈教师教育)

广东省

报名地点: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文俊西楼就业服务大厅
考试地点:演艺中心

2月24日-2月25日

2月26日

广东、安徽、广西、贵州、海南、湖北、吉林、江西、福建、重庆、甘肃、山西

四、报考条件
1.符合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报名条件。
2.只招收艺术类文科考生。(广东省生源除外)
3.考生取得所在省统考合格证。(省统考没有覆盖的专业凭音乐类或美术类院校单考准考证报名。)
4.广东省(美术类、音乐学)考生不用参加我校单考,我校承认广东省术科统考成绩;但是广东考生报考舞蹈编导专业须参加我校单考。
5.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特殊要求:
  (1)气质优良、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体各部分没有明显外在缺陷。
  (2)声带状况良好,口腔等各发音器官无缺陷,无色盲、夜盲,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小于500度。
  (3)男性考生身高≥1.70米、女性考生身高≥1.60米。

五、报名手续
1.美术类考生直接到我校在各省设置的考试点报名。
2.播音与主持类、音乐学及舞蹈单考专业在广州大学考点考试的考生须在2011年12月26日-2012年2月24日期间登陆http://zj.gzhu.edu.cn进行预报名;并在规定的报名确认时间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否则预报名无效。
3.美术类、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专业报名交验材料:
(1)艺术类准考证、美术类或音乐类、播音类术科统考合格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证件照三张(相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此项仅限广州大学考点)。
(3)如果有文艺、体育方面的特长,可以交验获奖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4.考试报名费
(1)广州大学考点:音乐舞蹈、播音与主持类考试报名费为200元。
(2)外省考点:美术类考试报名费为210元;音乐类、播音与主持类考试报名费为235元。

六、成绩公布及录取
1.艺术类专业术科单考不分初试和复试,以一次考试成绩决定合格证名单。术科合格证名单将在我校网站公布并将合格证邮寄给学生本人;发放的专业合格证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4倍。
2.美术类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4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6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3. 播音与主持艺术(含普语、粤语)录取原则:凡考点术科分总成绩前3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或播音)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的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影视编导)录取原则: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5. 音乐类录取原则:凡考点术科【分音乐学(声乐)、音乐学(器乐与钢琴)、舞蹈编导三个专业方向统计】总成绩第一名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音乐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优先录取;其余入围考生,在同一志愿中将按文化分(折算为百分制)占30%,单考术科分(折算为百分制)占70%合成总分择优录取。 

七、其它事项
1.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生源省2012年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2.考生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新生入学后,我校进行全面复查,如发现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由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3.到广州大学考点参加考试的考生如需住宿可提前联系广大商务酒店(020-39360988)或大学城附近酒店。
4.联系方式
地址:广州市大学城外环西路230号广州大学招生办  邮政编码: 510006
联系电话 :020—39366232       传真:020-39366069
网址:http://zj.gzhu.edu.cn/   E-mail:zhaosb@gzhu.edu.cn

扫码关注美考官微,获取各省统考信息
美术生的报考神器:美考网—美术高考报考指南

← 输入专业分,测测你想上的学校,需要多少文化分?
← 实时发布最新的艺考资讯,解读艺考最新政策、招生简章、录取规则。
← 解答在艺考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全程提供艺考报考最佳方案。

免责声明
(一)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二)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邮件:mkaocn#163.com (发邮件时请将#替换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