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 院 概 况
浙江传媒学院是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共建高校,是目前全国培养广播影视及其他传媒专门人才的主要基地之一,建校30多年来学校为中央和地方传媒行业输送了大批专业人才。目前有全日制在校生近万人。
学校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隶属于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本更名为浙江传媒学院。2011年10月经教育部批准获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拥有两个校区,分别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美誉的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和江南名城桐乡市。学校总占地1286亩,总建筑面积近61万平方米。其中,下沙校区占地786亩,建筑面积近45万平方米;桐乡校区占地500亩,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
学校设有播音主持艺术学院、电子信息学院、动画学院、管理学院、国际文化传播学院、设计艺术学院、新媒体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文化创意学院、文学院、音乐学院、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3个二级学院和大学外语教学部、社会科学教学部、大学体育教学部等3个教学部。建有“浙江省传播与文化产业研究中心”(省哲社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动画教学研究基地”等7个省级以上研究机构。
学校学科专业特色鲜明。目前已初步形成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学、艺术学、工学、管理学等多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拥有“广播电视艺术学”、“新闻学”和“戏剧戏曲学”等3 个省级重点学科;开设本科专业31个,其中艺术类专业15个,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等2个专业为国家特色专业。
学校师资充足。全校教职员工总人数973人,其中正高职称81人,副高职称18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教师1名,省151人才工程各层次培养人才31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9人,省教学名师2人,省教学团队4个,省科研创新团队1个。
学校教学实验设备先进,教学仪器设备总价值达1.8亿元。建有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5个,播音主持与导训实验室、数字影视特技实验室等21个实验室;22层演播大楼拥有各种规格演播厅17个,是集教学、科研、社会服务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广播电视节目生产基地。学校图书馆馆藏各类纸质图书文献96万册,电子图书75万余册,音像视听资料近5万件,已成为我国区域性广播影视资料中心。
学校联手行业合作培养传媒应用型人才,全面实施教育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与全国广电系统合作,建立160多个产学研合作基地,积极构建学生专业实践和就业的平台。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2项(参与),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有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和6个省级重点专业;有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项;建成国家级双语示范课程1门,省级精品课程15门;列入“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7部、省级重点教材19部,先后出版自编教材70部;共有22个项目获得浙江省新世纪教改项目。
学校国际合作成绩斐然。先后与英国、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瑞典、韩国、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家的40余所高等院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2011年经国家汉办、孔子学院总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北爱尔兰奥斯特大学联合建立孔子学院。
雄厚的师资,一流的设备,优良的学风,使学校的毕业生深受业界及社会好评,每年毕业生就业率在93%以上,许多毕业生成为广电传媒领域的精英骨干。学校荣获浙江省“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国家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浙江传媒学院正以昂扬的姿态,本着立足浙江,面向全国,紧贴传媒,服务社会的宗旨,不断推进学校向着以培养广播影视和文化创意人才为重点,以传媒类和艺术类专业为主干,文经工管协调发展,以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国内知名的多科性本科院校为目标阔步迈进!
第一部分:艺术类招生简章
一、艺术类招生计划(高考类别:艺术文理兼招)
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05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 | 40 | 四年 | 9000 | |||
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 | 90 | 四年 | 9000 | |||
2 | 动画学院 | 数字媒体艺术 | 90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3 | 管理学院 | 媒体创意(影视制片) | 100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4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 | 105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 | 40 | 四年 | 9000 | |||
5 | 设计艺术学院 | 摄影(图片摄影) | 80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6 | 文化创意学院 | 媒体创意 | 100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7 | 文学院 | 戏剧影视文学(含编剧与策划等专业方向) | 135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8 | 新媒体学院 | 数字游戏设计 | 40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9 |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 广播电视编导 | 50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 | 40 | 四年 | 9000 | |||
摄影(电视摄像) | 80 | 四年 | 9000 | |||
摄影(照明艺术) | 45 | 四年 | 9000 | |||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 | 90 | 四年 | 9000 | |||
录音艺术 | 45 | 四年 | 9000 | |||
录音艺术(音乐编辑) | 30 | 四年 | 9000 |
注:
1、广电艺术类本科专业及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和深圳12个考点;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2、影视表演类本科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影视艺术学院(电影学院) | 表演 | 40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注:
1、表演专业只设北京、哈尔滨、郑州、济南、成都和南京6个考点,面向全国招生;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3、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动画学院 | 动画 | 160 | 四年 | 9000 | 下沙校区 |
2 | 设计艺术学院 | 艺术设计(含环境艺术、公共艺术2个专业方向) | 160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40 | 四年 | 9000 |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 | 80 | 四年 | 9000 |
注:
1、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南京、深圳、合肥、南昌10点。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试设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南京、深圳8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北京、黑龙江、辽宁、甘肃、山西、河南、山东、江苏、广东、河北、安徽、江西、新疆,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生源承认浙江省统考成绩。考生自备画具。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4、音乐舞蹈类本科专业招生计划
序号 |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学费(元/年) | 就读校区 |
1 | 音乐学院 | 音乐表演(声乐) | 40 | 四年 | 9000 | 桐乡校区 |
音乐表演(钢琴) | 40 | 四年 | 9000 | |||
音乐表演(西洋乐) | 20 | 四年 | 9000 | |||
音乐表演(民乐)〈仅限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 | 40 | 四年 | 9000 | |||
舞蹈编导 | 30 | 四年 | 9000 | |||
舞蹈编导(音乐剧) | 30 | 四年 | 9000 |
注:
1、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考试设太原、济南、南京、郑州4个考点,招生省份为浙江、四川、甘肃、北京、黑龙江、辽宁、吉林、山西、河南、山东、湖南、江苏、河北、江西、安徽,考生可按当地考试院规定就近选择考点进行考试。其中浙江、四川、甘肃生源承认本省统考成绩。
2、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3、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艺术类专业需进行相关专业统考的,考生需参加该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专业统考;
4、以上艺术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5、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艺术类专业考试
(一)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
3、身体健康。
注:现役军人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可以报名参加统一文化考试。
(二)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
2、普通中学的在校生,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三)部分专业报考基本要求
1、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
2、摄影(图片摄影)专业要求考生无平跖足,无色弱、无色盲,矫正视力5.0以上;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3、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男身高要求173厘米,女身高要求163厘米以上;
4、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男身高要求175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5厘米以上;
5、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表演、音乐表演专业男身高要求170厘米以上,女身高要求160厘米以上。
(四)考点、报考方法和报考时间
1、考点设置
2012年我校共设杭州、北京、哈尔滨、兰州、太原、郑州、济南、成都、武汉、长沙、南京、深圳、合肥和南昌14个考点,其中合肥和南昌考点只进行美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根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就近选择考点参加考试(如根据江苏、湖南省教育考试院规定江苏和湖南两个省考生必须在本省考点参加考试)。每位考生只允许在一个考点参加一次专业考试。
考点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公交线路 | |
杭州 | 浙江传媒学院 | 0571-86832600 0571-86832630 | 公交525、K525路在学林街文泽路口站下;快速公交B1线、公交104、B支4线在高沙站下; | |
北京 |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苑培训学校 | 010-84923254 | 火车:北京站:乘坐地铁2号线雍和宫站换乘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下车B口向北走50米;北京南站:地铁4号线到西单换乘地铁1号线到东单换乘地铁5号线到北苑路北;北京西站:公交54路到宣武门西站换乘地铁2号线换乘地铁5号线北苑路北站。公交:能到达北苑北站的公交车皆可,北苑北站向北前行200米路东。 | |
哈尔滨 | 黑龙江广播电视教育中心 | 0451-82898774 | 公交71、204、112、7路在长江路站下;公交23、209、86路在浦发银行站下;公交203路在汉水路站下;公交17路在衡山路站下 | |
兰州 | 甘肃省广播电视学校 | 0931-8341641 0931-8340086 | 公交7、107、35、29路甘肃广校站下 |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 0351-2279589 | 公交11、816路太原师范学院站下 | |
郑州 | 河南艺术职业学院(文化路校区) | 0371-63522618 | 公交6、906、95、29、83、2、251、K6路在文化路北环路站下 | |
济南 | 报名地点:山东省济南商贸学校 | 0571-86832600 | 公交3、113、BRT2、3路在花园庄站下;公交106、112、122路花园路西口站下 | |
考试地点:届时由济南市招办向社会公布(具体请考生留意报名现场公告信息) | — | — | ||
成都 | 四川省艺术职业学院 | 028-85433839 | 公交6、8、28、49、55路新南站下;12、19、27、34、60、77、92路红瓦寺站下 |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 | 0571-86832600 | 武昌:543、573、811;汉阳:554;青山:215;汉口:802到航海学院站下 | |
长沙 | 湖南大众传媒职业技术学院 | 0731-84028686 | 汽车东站乘127、501路传媒学院北院下;汽车南站乘7、107路,汽车西站乘312、317、325路到火车站转乘127路传媒学院北院下 | |
南京 | 江苏教育学院 | 025-83758148 | 公交11、56、66、65、42、75、91、21路在草场门桥站下 | |
深圳 | 深圳行知职业技术学院 | 0755-25114678 | 公交10、205、223、387路新秀立交站下 | |
合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只设美术考点 | 0551-3513089 | 合肥新火车站乘226路至建工学院站(北校区)下;市内乘12、148、126、135、901路公交车至建工学院站下 |
南昌 | 江西教育学院 | 只设美术考点 | 0791-88309940 | 公交5路内线、231路至外语外贸学校站下 |
2、报考时间
(1)北京、哈尔滨、郑州、兰州、太原、武汉、成都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1月11日—12日
初试时间:2012年1月11日下午—13日
复试时间:2012年1月15日—17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1月14日
(2)南京、深圳、长沙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3日—4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3日下午—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7日—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2月6日
(3)济南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2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1日—12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1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17日—19日
美术类考试时间:2012年2月16日
(4)杭州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2月6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13日—14日
初试时间:2012年2月13日下午—15日
复试时间:2012年2月17日—19日
(5)合肥、南昌考点报名考试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1年12月22日—2012年1月28日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2月4日—5日
考试时间:2012年2月6日
(五)报名方法
1、报名:考生信息的完整正确和高考录取密切相关,十分重要,为确保信息采集的正确率,建议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和缴费。
请考生于规定时间登录学校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点击“网上报名”,按程序要求进入报名系统后,按系统指示填写相关信息,选择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1个考生最多可填报4个专业,考生要慎重选择所报考专业、专业志愿和考点,一经网上缴费后不得再修改)—→网上缴费—→自主选择初试考试时间—→A4纸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每报考1个专业打印1份“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准时参加考试
2、验证、确认、缴费
完成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携带打印好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考生登记表”,并携带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相应的考点进行验证、确认、盖章。
注:如考生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网上报名,也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发的“艺术类报考证”、“身份证(或学生证)”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六)专业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有关文件规定,我校报名考试费标准如下:每个专业初试报名考试费150元;复试费150元。考生网上报名缴费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概不退还。
三、艺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一)非浙江生源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自备材料(体裁不限,限2分钟);朗读指定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朗读指定材料;模拟主持;命题即兴评述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自备寓言故事讲述(限2分钟);指定材料表达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音声考察(朗读指定材料);能力考察(角色语言表达)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语言能力考察:朗读;与主试教师交谈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语言能力考察(朗诵、谈话);仪表仪态展示(坐、立、行);规定情境表达
4、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
初试:形象气质考察;与主试教师交流;朗读自备材料(英语,体裁不限,限2分钟)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1)汉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2)英语口语测试:朗读指定材料;看图即兴表达
5、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6、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才艺展示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7、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8、摄影专业(电视摄像)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9、摄影专业(照明艺术)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0、摄影专业(图片摄影)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摄影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1、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
初试:形象考察;音乐才艺展示;听音模唱;听觉想象及声音设计
复试:广播影视作品评析;综合素质测评
12、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3、媒体创意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材料作文
14、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综合素质测试
15、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影视作品分析;艺术综合素质测试
16、表演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朗诵、歌曲演唱(自备材料)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命题小品表演;才艺展示:声乐演唱或舞蹈或艺术体操表演(自备材料)
17、数字游戏设计专业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综合素质测试
18、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
初试:形象考察;自我介绍;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19、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
初复试:素描;色彩;速写
20、音乐表演专业(声乐)/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
初试: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②声乐作品演唱:抽考一首(自备不同风格声乐作品4首,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自选一首声乐作品演唱(背谱演唱,美声、民族、通俗三种唱法均可,作品体裁不限,自带钢琴伴奏或伴奏CD带);视唱练耳考察
21、音乐表演专业(器乐)
初试:
①形象考察;回答主试教师提问。
②器乐作品的演奏:
A:钢琴方向:考生需准备4首作品,抽考一首。
a 练习曲一首(车尔尼299程度以上)
b 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大型乐曲一首
c 复调作品一首(巴赫三部创意曲以上程度)
d 大型乐曲一首(中外作品均可)
B:其它器乐方向(仅限小提琴、大提琴、长笛、单簧管、古筝、二胡、琵琶、扬琴、竹笛、打击乐):考生需准备不同风格大型乐曲2首(中外不限),由考官抽考一首(自带乐器)
复试:演奏自选作品一首;视唱练耳考察
22、舞蹈编导专业
初试:
①形象考察
②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复试(现场录音录像):
①舞蹈基本功测试:软开度测试;基本功能力测试;个人技能技巧展示:中国古典舞,民间舞,芭蕾舞,现代舞技巧。(街舞技巧除外)
②编舞能力测试:即兴创编(抽签选择音乐)
③个人剧目表演:可选自编舞蹈、学习剧目或舞蹈组合,舞种不限。(街舞、国标除外)时间在2分钟以内(自备伴奏CD带)
注:
1、专业考试初试均为面试,复试除现场需录音录像的专业外均为笔试。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初复试同时进行;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复试科目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3、录音艺术专业和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初试、复试考试科目相同,专业成绩通用;
4、摄影专业(电视摄像)和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复试考试科目中有部分内容相同,相同内容部分成绩通用;
5、报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考生必须先参加初试,复试和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考试科目中的素描、色彩、速写均为同一份试卷,专业成绩通用;
6、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和数字游戏设计专业不得兼报;
7、如复试时笔试和面试时间有冲突,必须先参加笔试考试,然后调整时间参加面试录像。
(二)浙江生源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本科)、媒体创意专业(本科)、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编导类省统考成绩;
2、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本科)、数字游戏设计(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摄制类省统考成绩;
3、表演专业(本科)、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本科〉承认我校承担组织的浙江省影视表演类省统考成绩;
4、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美术类各专业承认浙江省相关类别省统考成绩;
5、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13个本科专业只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校考,无需参加相关类别省统考专业,专业考试科目同非浙江生源。
四、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一)专业考试录取办法
1、专业考试包括初试、复试两个阶段。省外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查看各考点公布的初试合格者名单;杭州考点初试结束后请考生登录浙江传媒学院招生网(网址:zsw.zjicm.edu.cn)查看初试合格者名单及复试安排,学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凡我校专业考试复试成绩合格者,考生可于4月中下旬登陆学校招生网打印“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学校不再邮寄专业合格证。
2、学校在审定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5个艺术本科专业考试成绩时,根据复试成绩,学校于3月15日左右在招生网公布播音与主持艺术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前2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前6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前20名考生名单。名单中考生于公布的考试时间到杭州浙江传媒学院下沙校区参加面试,最终确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享受高考录取办法中的优先录取政策。考生如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放弃享受优先录取资格。
(二)高考录取办法
1、广电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校颁发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填报志愿,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
2、根据国家有关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如下: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英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105分以上(含),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法汉双语播音)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英语单科成绩95分以上(含),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当地普通类二本线的百分之七十;当地不分普通类二本和三本线的按普通类本科线的百分之八十),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课和文化课成绩2:8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文艺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媒体创意专业(影视制片)、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节目制作)、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摄影专业(电视摄像)、摄影专业(照明艺术)、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专业(音乐编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数字游戏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情况下,按高考总成绩择优录取,且要求英语单科成绩70分以上(含)。
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排序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学校规定的录取分数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
动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3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人物形象设计)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10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美术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5:5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英语单科成绩60分以上(含),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校考专业考试成绩全国前5名者高考成绩达到了当地舞蹈类本科投档线,经当地考试院(招生办)审核同意,按专业考试成绩优先录取;其他考生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舞蹈编导专业(音乐剧)录取原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按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6:4比例综合排序择优录取;浙江省承认省统考成绩,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择优录取。
3、校考相关专业综合分计算方式(高考满分以750分计):
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专业成绩*7.5*20%+高考实考成绩*80%;
动画、艺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人物形象设计):专业成绩*7.5*50%+高考实考成绩*50%;
表演、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剧):专业成绩*7.5*60%+高考实考成绩*40%。
上海、江苏、新疆等省份以各省具体相对应比例系数进行折算。
4、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
5、我校录取专业时设一定的分数级差,实行专业志愿级差方式,各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级差一般为5分。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但专业录取时以实考分为准,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者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7、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播音与主持艺术(影视配音)、播音与主持艺术(礼仪文化)、播音与主持艺术(英汉双语播音)、播音与主持艺术(法汉双语播音)、广播电视编导、广播电视编导(文艺编导)、广播电视编导(电视节目制作)、摄影(图片摄影)、摄影(电视摄像)、摄影(照明艺术)、录音艺术、录音艺术(音乐编辑)等13个本科专业经教育部批准参照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实行全国计划,并由学校自主划定艺术类文化分数线。艺术类第一批一般均为传统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外除外,如福建省等)。
8、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招生办)的相关规定执行。
9、考生持有近两年内获得的国家一、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本院尤其欢迎各省、市少体校及应届高中毕业生在田径、健美操、武术、篮球、网球等方面确有专长的考生报考。
10、我校艺术类各专业最终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普通高等院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文件精神录取。
第二部分:普通文史、理工类招生简章
一、文史、理工类本科招生计划
学院 | 专 业 | 计划数 | 学制 | 层次 | 科类 | 学费 | 就读校区 |
电子信息学院 | 广播电视工程 | 16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下沙校区 |
电子信息工程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电子科学与技术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管理学院 | 文化产业管理 | 15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桐乡校区 |
会展经济与管理 | 10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国际文化传播学院 | 英语 | 105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下沙校区 |
新媒体学院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下沙校区 |
数字媒体技术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网络工程 | 10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理科 | 3960 |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广播电视新闻学 | 95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下沙校区 |
新闻学 | 5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编辑出版学 | 10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传播学 | 5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文化创意学院 | 公共关系学 | 10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桐乡校区 |
广告学 | 100 | 四年 | 本科 | 文理兼招 | 3960 | ||
文学院 | 汉语言文学(含涉外文秘等专业方向) | 16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文科 | 3960 | 桐乡校区 |
对外汉语 | 50 | 四年 | 本科 | 只招文科 | 3960 |
注:
1、仅限于参加英语语种考试的高考生报考;
2、以上普通类本科专业名称将以教育部新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2、此计划非最终性计划,可能有变动,以教育部最后审定的计划为准。
二、文史、理工类专业录取办法
我校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按国家有关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的规定办理。具体细则:
1、学校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0%—110%范围。
2、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院校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录取院校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按各省考试院的相关规定执行。
3、学校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考试院(招生办)对考生的加分政策,对进档考生,根据考生加分后的成绩,综合考查德智体状况和相关单科成绩进行录取。
4、对于进档考生,学校录取时设一定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第一、二、三、四专业志愿间级差为3分,第四、五、六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
5、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清”录取方式。
6、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7、凡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15分(含)以上;凡报考对外汉语专业的考生,英语单科高考成绩一般要求100分(含)以上。
第三部分:二级学院及专业介绍
(一)播音主持艺术学院
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是国家教育部教育质量工程“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建设点”。其前身是浙江广播电视高等专科学校新闻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创建于1984年。2000年底,经国家广电总局审核批准,播音专业从新闻系剥离独立设系(播音主持系)。2007年 6月,学校机构改革,在播音主持系的基础上,组建播音主持艺术学院。20多年来,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以其办学特色鲜明,师资力量雄厚,课程设置合理,教学设施完备,人才培养模式符合一线实际需要,毕业生群体的社会影响力大力优势,跻身全国同行业领先行列。播音主持艺术学院是浙江传媒学院最具影响力的二级学院之一。
专业介绍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主要为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和影视制作公司及相关单位培养从事广播电视播音与节目主持工作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系统的文化与科学知识、专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语言学科高级专业人才。
作为国家级一类特色专业,本专业依照特色人才培养方案,根据学生个性特长,在第二学期末开始采取考察甄别、导师建议、双向选择、相对定向的方式,将学生按“新闻评论类播音主持、社教服务类节目播音主持、综艺娱乐类节目播音主持、广播类播音主持、播音主持艺术教育类”等柔性模块方向分类分层因材施教。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播音学概论、汉语语音学、艺术语言发声学、播音主持创作基础、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应用语言学、新闻与传播理论、表演基础、形象造型与形体等。
2、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影视配音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面向21世纪文化艺术事业产业发展需要,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备艺术学、播音学、表演学、中国语言文学等相关学科知识结构与应用能力,能在各级各类广播电台、电视台、各类影视制作机构、新媒体和其他传媒机构、大专院校及相关单位从事影视配音工作、影视配音教育教学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业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影视配音艺术概论、普通话语音与发声、影视配音创作基础、电视片解说、广播剧演播、影视配音作品经典解读、文艺作品演播、才艺训练、译制片配音、影视剧与动漫配音艺术、影视配音名家研究、影视配音艺术教学等。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礼仪文化方向,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主要为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培养公共关系人员、新闻发言人、非媒体主持人、社交礼仪人员、导游、模特、解说、影视广告演播、企业形象代表等从事礼仪文化职业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具有系统的文化与科学知识、专业能力的高级专业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礼仪文化学、中外礼仪基础、公共关系实务、礼仪活动策划、语言传播艺术、艺术语言表达、形体造型、表演基础等。
(二)电子信息学院
电子信息学院是我校首批文明单位,现有广播电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3个本科专业,目前在校生共1100余人。主要培养在广播电视、通信系统、电子等行业中从事信息传输与处理,软硬件的设计、开发、制作、维护和集成等方面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目前已为各地方电视台、电台、企事业单位等输送了大批专业工程技术人才。
现有教工48人,其中教授5人、副教授15人,具有博士学历的教师7人。1名教师入选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近年来学院教师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省级项目共计十余项。
在专业学科建设方面,2007年广播电视工程专业被立为我院第一个省级重点专业;广播电视工程学科2009年又被继续立为校级第二批重点学科建设;2009年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也被立为我校第二批本科重点专业。
在实验室建设方面,学院建有工程实验中心,现已建成包括广电工程、广电通信等六大类共40余个实验分室,实验室总资产达2100多万元。
学院现有两个校级重点研究所:广播电视技术研究所和光电技术研究所,学院有12名教师被聘为首批研究员。
专业介绍
1、广播电视工程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为浙江省重点专业,以视音频技术为核心,并与计算机科学、通信技术、网络技术、视听艺术等学科融合的复合型专业。
本专业设有数字电视技术和媒体融合技术两个专业方向,立足于广电行业,面向传媒等相关领域,着重于视音频信息的获取、制作、存储、管理、播出、分发、传输、接收等方面,具有基础理论与工程实践并重,艺术与技术相结合的特色。
培养具有扎实的学科基础和专业基础知识,具备视音频技术、新媒体技术及视音频采编播存管技术、传输技术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与技能,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一定的创新能力,能在广电、电信、互联网等领域从事视音频技术的研究、系统设计、开发与应用,并可从事技术与艺术结合的视音频制作、网站设计等方面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通信原理、光纤通信、计算机网络、数字电视原理、网络媒体通信技术、电视中心技术、动画制作技术、数据库原理与应用、有线传输技术、无线传输技术、视频测量技术、全台网技术、网络电视技术、信息安全技术、专业综合实训等。
2、电子信息工程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根据消费电子产品开发的嵌入式领域和网络系统工程设计与维护的通信领域对人才的需求,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信息技术的基本知识与应用技能,具有良好的外语能力,知识面广、工程能力强、基本素质好,能在广播电视行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各部门从事各类电子设备和信息系统方面的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设备维护、教学及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微机原理与应用、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DSP技术及应用、数字电视技术、数据通信、计算机网络、网络规划与设计、嵌入式系统原理和应用等。
3、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本科,学制四年)
本专业下设两个主要的方向:光电技术和智能网络系统,光电技术涵盖光电器件原理及应用、光电信号的变换与处理、太阳能光伏技术等领域;智能网络系统涉及传感器网络,安防监控等领域。为应对市场需求,专业还开设有LED照明、信息处理和显示等特色课程。
通过培养,使得学生能成为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的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素养,掌握光电子技术、信息处理和显示技术的基础理论,具有宽厚的理论基础和扎实的实践能力,能运用所学知识从事目前热门的光电系统设计与应用、智能网络系统(物联网)设计与应用、广播电视终端信息处理与显示系统设计与应用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人才。
除公共基础课外,主要课程有: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单片机原理与应用、信号与系统、数字系统设计、计算机网络、通信原理、光电信息物理、光电子技术、LED照明、智能网络系统、交换技术、数字电视技术和信息显示技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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