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址:江西省上饶市南环路85号,邮政编码:334000,联系电话:0793—8150684,8150567,8150561,8150562,传真:0793—8150568
二、学院国标代码:10416
三、上饶师范学院是一所以招收本科生为主、兼招专科生的全日制公办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学院以教师教育为基础,文、理、工、农、经、管等多学科协调发展,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基础教育师资和各类专门人才。
四、招生计划:经江西省教育厅核准并按教育部批准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2006年我院艺术类专业面向江西、江苏、浙江、山东、福建、安徽、河南、湖北、湖南、陕西、四川、吉林等省市自治区招生。
五、报名条件
考生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普通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热爱艺术专业,有一定的音乐、美术基础,身体健康,无明显身体缺陷,无色盲、色弱。
六、考试
1.专业考试
报 名:考生须按考生所在省招生考试部门的要求,凭艺术专业报考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在各考点规定考试时间的前两天到报名点报名,交报名考试费(由考点组织单位按生源省物价部门批准的价格执行)后,领取准考证。
报名时间:按各生源省高招办指定时间进行。
考试科目:音乐类:视唱练耳、自选(声乐、器乐);舞蹈类:视唱练耳,舞蹈;美术类:素描、色彩
考试时间:按各生源省考点安排时间为准
要 求: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入场,乐器、画具自备。
2、文化考试:凡取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按所在地区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办理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全国文化统考。
七、 录取规则
1、按生源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部门划定的艺术类各专业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和专业成绩及有关规定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专业合格证发放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3—5倍的比例发放。
3、凡取得我院专业合格证且填报我院第一志愿的各专业考生在达到生源省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经生源省招生考试部门同意,上线考生可以全部录取。
4、凡报考我院艺术类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院招生办在生源省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且专业成绩必须合格,否则不予录取。
5、各项规定均按生源省有关规定执行。
八、收费标准
学费: 艺术类专业学费:8000元(每人每学年)
九、 艺术专业招生组织机构:在学院招生委员会和分管院长指导下,由院招生办(学工处)全面负责实施,专业系配合组织专业考试。
十、招生咨询
咨询地点:学院招生办
联系地址:江西省上饶市南环路85号
邮 编:334000
咨询电话:0793—8150684,8150561,8150567
传真:8150684 81505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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