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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200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22 08: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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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创建于1954年,是一所包括文、理、工、管、法、教育、外语、艺术等专业的综合性师范大学,是北京市重点投入建设,进入“211工程”的北京市属重点大学。建校50年来,共培养各类高级专门人才88,000多名,是为北京市基础教育输送合格师资和培养其他现代化建设所需人才的重要基地。

学校现有硕士点61个,博士点2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后流动站5个。市级重点学科6个,市级重点建设学科12个,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市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基础学科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基地,1个教育部体育与艺术人才培养基地,1个全国省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北京地区生命科学与人才培养产学研基地, 1个教育部首都师范大学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学校下设文学院、历史系、政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教育科学学院、数学系、物理系、化学系、生命科学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教育技术系、初等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国际文化学院等17个院系以及大学英语教研部、体育教研部、两课教研部。共有本科专业46个。各类在校注册生总数24,137人。其中,全日制本科生10,992人,博士研究生291人,硕士研究生2,597人,成人教育学生9,443人,外国留学生814人,已形成从本科生到硕士生、博士生及博士后,从全日制到成人教育、留学生教育全方位、多层次的办学格局和教育体系。

学校现有教职工2522人,在1170名专任教师中有教授、副教授654人;博士269人,硕士410人,占专任教师总数的58% 。在校工作的中科院、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101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4人。学校已拥有一批在国内外有一定影响的专家、学者,又涌现出一批优秀的中青年骨干教师,其中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资助者2人,教育部跨世纪人才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2人,教育部优秀青年教师资助计划4人,教育部高等学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9人,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优秀骨干教师2人,北京市科技新星17人,北京市跨世纪人才38人,市级青年学科带头人22人,市级青年骨干教师80人,校级跨世纪青年学科带头人44人。51名教师荣获曾宪梓高师教师奖、霍英东青年教师教学奖和科研奖。

学校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发展。在加强人才专业素质培养的同时也非常重视文化素质教育。近年来充分发挥多学科、综合化的优势,陆续开设出人文社会科学、艺术与体育、自然科学、教育科学等四大系列200多门通识类选修课。还有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美术设计、性健康教育、英语、计算机等专业在内的几十个辅修专业,每年都吸引着大量的学生选修和辅修。

学校设有82个研究所(中心),建有北京市大学科技园。1999年以来,获批各类科研项目684项,其中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87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46项,“863”计划项目及子课题12项,“973”计划项目子课题6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46项,科研总经费近9500万元。编辑出版有《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和自然科学版)、《中学语文教学》、《中学生数学》、《高教研究》、《教育艺术》等。

学校占地约1900亩,建筑总面积约59万平方米。学校教学、科研条件优良,教学科研用仪器设备29,926台件,拥有各类实验室31个。校图书馆收藏各类图书文献263.76万册(件),其中印刷型文献242.90万册,馆藏基础雄厚,是全国文献资料骨干馆之一。学校建有数字校园建设中心,稳定、完善、高效的校园网络已全面开通。此外,还建有国家级标准塑胶运动场、羽毛球馆、游泳池、篮球场、网球场等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活动。目前已同五大洲75所大学及教育机构建立了交流合作关系。自1977年以来,接待37个国家和地区来访5,393人次,聘请外籍专家387人次,同时向25个国家和地区公派教师进修讲学、合作研究1137人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可以接受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的院校之一。

新的世纪,首都师范大学将锐意创新,开拓进取,为把学校建设成为国内一流水平的综合性教学研究型师范大学而努力奋斗。


美术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下设四个系、七个专业方向和五个研究所。现有正教授9名,副教授19名。具有美术学博士、硕士授予权,招收中国画、油画、美术史、美术教育学、艺术设计方向的硕士研究生和美术史、美术教育学方向的博士研究生。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研究生同等学历班、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

美术学院为首都师范大学“211”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定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为北京市重点学科,美术学专业在2003年、2004年教育部中国大学排名课题组发布的排名中,在全国143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一。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美术学院在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以及现代教学设施和图书资料建设方面有长足的发展,在高层次学位点建设和多专业设置等方面迈出了新的步伐。美术学院有设备先进的摄影艺术实验室、新媒体艺术工作室、电脑美术工作室、金工、木工与漆艺实验室、陶艺、版画实验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供教学使用。

招生计划

报名办法:
1、  考生根据情况可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各考点均不接受函报。
2、  凡是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加试的考生,请于2006年1月10日——1月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
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7日——2月9日期间,可以在网上进行补报名。2006年2月12、13日按照网上报名分配的时间,到首都师范大学进行报名确认,领取准考证。
3、  报名时(确认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板一寸照片4张(背后写上姓名)。报名表中“姓名”应与本人身份证一致。
4、  手续不全或超过规定时间报名,一律不予办理。
5、  各个专业方向可以同时兼报。
6、报名时交纳报名考试费180元(一试100元,二试80元)。
准考证领取办法:报名当日领取准考证

考试内容:
一试:素描(3小时,100分)、速写(两张30分钟, 30分)
二试:色彩(3小时,100分)

报考条件:
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无口吃、色盲、色弱均可报名。

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
 
录取规则:
1、考试成绩: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及格。
2、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我校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全国艺术类专业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文科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4、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查,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5、美术学(师范)专业和美术学(艺术市场)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实际分数乘以系数,折合成满分750分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其它非师范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实际分数乘以系数,折合成满分750分后再计算)的7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3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6、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其他说明:
1、2006年组织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是否必须参加本省联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以本省政策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06年4月9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68902995。 网址:
www.cnu.edu.cn/本科招生。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音乐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承担为北京市和全国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素质高、适应能力强的音乐、舞蹈、录音艺术专门人才的任务。学院下设七个系,分别为:音乐教育系、理论作曲指挥系、钢琴系、声乐系、器乐系、舞蹈系和音乐科技系。除招收本科生外,学院拥有音乐学博士、音乐学及音乐与舞蹈学科教学论硕士学位授予权。

音乐学院为北京市重点建设学科,学校“211”重点建设单位,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音乐学专业在2005年中国大学课题组发布的排名中,在全国196所开设该专业的大学中排名第三(位于中央音乐学院和上海音乐学院之后)。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许多是社会上有相当影响的音乐家和学者,包括教授9名,副教授22名,以及一批有相当学术潜力的青年教师。学院为学生学习提供了优良的教学设施,包括台式及立式钢琴、各种乐器、琴房、多媒体音乐教室,标准舞蹈教室,合唱排练室,乐队排练室,多媒体电脑音乐教室、多功能音乐教室、数码钢琴教室、专业视听欣赏室、录音艺术实验室、数字化音乐信息中心以及400座音乐厅等。学院现藏有音乐书籍、乐谱和文献资料40000余册,音响、音像资料12000余盘(张)。

音乐学院本科层次招收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和录音艺术四个专业。
 
音乐学院2006年本科招生计划

报名及考试时间、地点

说明:音乐学院不在外地设置考点。各专业考试地点均在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音乐学(师范)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音乐学(非师范)专业要求形象好,身材匀称。舞蹈学专业要求形象、形体符合舞蹈专业本科培养条件。

报名办法
    1. 各地各专业考生请于2006年1月10日—1月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
www.cnu.edu.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7日——2月9日期间,还可以在网上进行补报)。2月15、16日两天报考音乐类和录音艺术专业学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2月24、25日舞蹈类考生到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
    2. 报名确认时须携带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后写清姓名)。
    3. 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三试各80元。
    4. 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专业考试
* 音乐学(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3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3%、乐理,占9%。
    二试为主项(声乐或钢琴或器乐),占40%;
    三试1. 副项(主项声乐,副项为钢琴或器乐;主项钢琴或器乐,副项为声乐),占25%;2. 视唱,占13%。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考试内容:
    ◆声乐:主项自选歌曲两首;副项自选歌曲一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钢琴:主项(1)基本练习:两升两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2)自选练习曲一首、(3)自选乐曲一首;副项要求同主项。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主项自选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副项自选乐曲一首。
    ◆听辨音:笔试,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视唱:面试,限五线谱。
    ◆基本乐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 音乐学(非师范)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二试总成绩为200分,三试成绩为1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听辨音,占19%;乐理,占12%.(以上两项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二试为主科,占50%;视唱占19%;(视唱考试内容同师范专业)
考试内容为:
    ◆声乐:歌曲二首。不含通俗唱法,不得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伴奏谱自备,也可自带伴奏员。
    ◆钢琴:(1)基本练习:四升四降以内大小调音阶、三和弦、属七和弦、减七和弦琶音(双手同向四个八度)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
    ◆作曲:(1)和声基础,(2)声乐曲写作。(均为笔试。)
    三试:只考主科,满分为100分。
    ◆声乐:(1)歌曲二首(可重复初试曲目一首),占93%。(2)面试(朗诵与形体),占7%。
    ◆钢琴:练习曲一首(可重复初试曲目),奏鸣曲快板乐章一首,乐曲一首。一律要求背谱。
    ◆器乐:乐曲二首(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作曲:(1)笔试,占50%。钢琴曲写作,(2)面试,占50%。a.钢琴演奏(练习曲或乐曲一首)、b.民歌演唱、c.读谱和试奏、d.即兴演奏。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视唱和听辨音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三试。一试、二试成绩不带入三试。三试成绩为专业总成绩。
* 舞蹈学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一试总成绩为100分、二试总成绩为50分,三试总成绩为100分。
    一试:(1)舞蹈作品片段表演或不同风格的舞蹈组合1个(2-3分钟),80分。(2)形象面试20分;
    二试:(1)舞蹈基本功(芭蕾基础训练)30分;(3)模仿20分;
    三试:(1)舞蹈基本功(中国舞技能技巧)25分(2)即兴舞蹈表演25分;(3)舞蹈作品表演50分。
    一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二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 录音艺术专业
考试分一试、二试和三试,总成绩为200分。
一试为笔试,包括: 听辨音,占15%;基本乐理,占10%(以上两项考试同音乐学师范专业);
二试为笔试,专业知识与技能,包括:音响听辨及有关音乐声学方面的知识等。占25%,
三试为面试,
1. 音乐技能,占40%,内容为:(1)器乐(含钢琴):练习曲一首,乐曲一首;(2)声乐加器乐:演唱歌曲一首,自选乐器演奏乐曲一首。以上两个测试项考生可任选一项。
2. 音乐基本素质,占10%,内容为:音乐听辨、模唱。
一试、二试通过者方可进入三试。一试、二试、三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录取规则
1. 参加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文科数学成绩记入总分。
2. 首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音乐或舞蹈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
3. 根据考生的专业、文化课考试成绩及政审、体检情况,全面考察。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音乐学(师范)、音乐学(非师范)、舞蹈学专业采取文化课考试成绩划线,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队,择优录取的办法。考生的专业志愿顺序、相关科目成绩(外语)作为参考。录音艺术专业的专业课成绩占35%(按满分750分折合),文化课成绩占65%,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录取时还要参考数学和外语单科成绩。
4. 对各专业方向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经我校招生主管部门研究,可适当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
5.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其他说明:
    1.2006年组织了艺术类专业联考的省市,考生是否必须参加该省联考且合格,方可按学校规则录取,以该省政策为准。
    2.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4月9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68902995。网址:
www.cnu.edu.cn/本科招生。
    3.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4.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5.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初等教育学院

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唯一一所培养本科层次小学教师的高等师范院系,同时招收“课程与教学论”初等教育方向硕士研究生。学院拥有一支结构合理、对小学教育颇有研究的师资队伍,在114名专任教师中,教授、副教授共47人。初等教育学院设有多媒体教室、音乐欣赏室、音乐楼、美术专用教室、舞蹈练功房、风雨操场、理、化、生、科学教育实验室和机器人制作室等教学设施。在校本科生1—4年级共计1212人,是目前国内小学教育本科办学规模最大的初等教育学院之一。2003届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 ,2004届98.6%,2005届98.63%。

专业设置:初等教育学院设有小学教育音乐、美术、中文、数学、英语、科学教育、信息技术等7个专业方向,其中艺术类专业方向为小学教育(美术)和小学教育(音乐)。

培养目标与规格:小学教育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有专长,具备小学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胜任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并能从事教育科研的小学教育工作者。其中,小学教育(美术或音乐)专业方向的毕业生既长于小学(美术或音乐)课程的教学,同时能够兼任小学其它课程。

小学教育(美术)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193,其中通识类课程54学分,专业基础课24学分,专业课93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2学分。所学主要课程为:素描、色彩、速写、简笔画、中国画、设计与应用、素描人像人体、油画人像人体、中国人物画、实用美术、电脑美术、中外美术史、小学美术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小学教育(音乐)方向开设的主要课程:
 四年总学分194,其中通识类课程58学分,专业基础课24学分,专业课90学分,其它教育环节22学分。所学主要课程为: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声乐、和声、舞蹈、合唱与指挥、曲式、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钢琴即兴伴奏、艺术实践、手风琴、民族音乐概论、儿童舞蹈编排、小学音乐课程与教学论、儿童少年卫生学、小学生心理学、教育心理学、教师专业化发展等。
 
初等教育学院2006年招生计划

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06年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
    2、小学教育(音乐)专业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小学教育(美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名方法
    1、 请考生于2006年1月10日 ——1月21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网站(www . cnu . edu . cn)进入本科招生页面进行网上报名。2006年2月7日——2月9日期间,可以在网上进行补报名。2月22、23日两天到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正式进行报名确认。
    2.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所在学校或单位、档案所在街道办事处(或档案存放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正面免冠同一底版1寸照片3张(背后写清姓名)。
    3. 一试交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二试80元。
    4. 报名材料不全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5、报名地点:首都师大初等教育学院海淀部(海淀区通慧寺1号,人民大学附中西侧)

考试内容与安排

(一)小学教育(美术方向)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分一试和二试,共230分。
1.一试为130分
    (1)素描:画石膏头像,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比例、形体、结构、明暗基本准确,表现方法整体统一;有基本的造型能力和基础。该科考试要求成绩必须及格。
    (2)人物速写、简笔画:画风景、静物,满分30分。要求用笔简练、有力、流畅、形象。
2.二试为100分
    水粉色彩:画静物,满分100分。要求构图多样统一,色调明确,对客观物象的形体、色彩有基本的塑造力,色彩的关系基本准确,画面整体统一。
    一试、二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初等教育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以此为准)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二)小学教育(音乐方向)
专业考试内容及要求:
分一试和二试,共300分。
1.一试:满分100分
    (1)视唱练耳:满分70分。视唱:45分(五线谱及简谱)现场抽取2~3条考试曲目演唱;练耳笔试:25分,听记旋律音程、和声音程、和弦、节奏、旋律等。
    (2)基本乐理:满分20分。笔试,包括音高、音色、音值、音强,五线谱记谱法,基本节拍节奏,调式基本概念,音程及常用记号等。
    (3)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分。展示个人特长,如朗诵、舞蹈(自备伴奏带)等
2.二试:满分200分
    (1)声乐:满分110分。演唱自选歌曲两首,乐谱自备。不含通俗唱法;不准使用伴奏带,考场配有钢琴伴奏教师(费用自理),也可自带伴奏员。
(2)钢琴、器乐:满分90分。钢琴自选一首练习曲(或复调乐曲),一首大型乐曲(奏鸣曲或中外乐曲);演奏其他乐器也是两首曲目,练习曲和乐曲各一首。
一试、二试成绩之和为专业总成绩
考试时间、地点
    考试时间:2006年2月25 日(早上8:30分集中进行基本乐理笔试)
    考试地点:同报名地点
录取规则
   1、报考小学教育(美术、音乐)专业的考生,必须获得初等教育学院的专业考试合格证。
    2、我校初等教育学院小学教育(音乐、美术方向)参加北京市艺术类提前录取,文理兼收. 文理科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3、在文化课成绩过线(北京市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实际分数乘以系数,折合成满分750分后再计算)的30%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的70%相加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语成绩作为参考。
    4. 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其他说明:
    1.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4月9日以后,由招生办公室统一公布。同时给合格考生寄发专业招生考试合格证,未合格考生不再寄发成绩。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和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查询成绩。电话:68902995。网址:
www.cnu.edu.cn/本科招生。
    2.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3.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4.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首都师范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政编码:100037
联系电话:68902993(招生办公室)68902392(美术学院)
乘车路线:乘坐27、300、323、332支、374、374支、601、701、704、709、811、830等公交车在花园村西口站下车,乘坐335、336、901、康恩专线等公交车在航天桥站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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