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概况:
东华理工学院是国防科工委与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的以理工为主,文、管、法、艺、体、教育兼备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是海军定点培养国防生的合作单位,2004年顺利通过了教育部对我院的教学水平评估,成绩良好。其前身由原国家二机部于1956年在山西太谷创建,1959年迁至江西省抚州市,1982年更名为华东地质学院,2002年4月更名为东华理工学院。学院励精图治,艰苦奋斗,成为我国核工业开路先锋——核燃料循环工程高级专门人才培养的摇篮,为国家培养和输送了25000余名各级各类专门人才。
近年来,学院实施超常规跨越式发展战略,基本建设、办学规模和教育教学质量都跃上了新的台阶。现在,学院由校本部、北校区和南昌校区组成,占地面积2000亩,校舍70万平方米,学校藏书140万册,在校学生23000余人(含留学生),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全校教职工1630人,专任教师977人,教师中有工程院院士2名,教授102人,副教授300人,中青年教师中有博士学位者89人(含在读),硕士394人(含在读)。入选江西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5人,第三层次43人,获国务院特殊津贴23人,全国优秀教师3人,省部级劳模4人,省级教学名师4人,省十佳青年1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26人,省级骨干教师40人。学院下设14个系部院,共47个本科专业,5个国家管理专业,1个国防重点专业,1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28个硕士点,4个专业合作培养博士生。
东华理工学院艺术设计系专业招生始于1977年,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设施完备,拥有计算机图形设计室、计算机三维设计室、模型室,摄影工作室、艺术设计教室、画室等教学场所。现有高级职称教师3人,中级职称教师8人,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有4人(包括留学硕士生和外籍教师)。近三年来,教师参加科研、画展获奖32项,其中省级以上24项;发表论文、作品和论著60余篇;立项课题17项,其中省级以上课题8项,取得了较好成绩。现设有广告设计、艺术设计等专业。在校生500多人,其中1人获得世界华人广告大赛“金犊奖”佳作奖,多人多幅参赛作品入围;1人获得全国青年大学生广告大赛“学院奖”三等奖,数名同学的多幅参赛作品入围;多人参加省级各种比赛并获奖。
音乐系创办于1994年,教学设施齐全,拥有一栋七层的艺术大楼,内设演奏厅、舞蹈房、琴房、多媒体教室、MIDI制作室,供音乐教学和音乐实践使用。现有高级职称教师5人,中级职称教师8人,其中取得硕士学位的有4人(包括留学硕士生和外籍教师)。近年来,我系教师发表学术论文、作品几十篇,其中《问一问老百姓》获江西省“五个一工程”奖。该系现设音乐学、音乐表演两个专业,在校学生200余人。
专业设置:
艺术设计专业(本科四年制)
本专业培养具备艺术设计基础理论、知识与应用能力,能在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创意艺术设计、广告策划、展览设计、室内外设计、艺术研究和管理以及教学等艺术创作活动的高级应用型人才。主干课程:设计素描、设计色彩、三大构成、多媒体广告设计制作、展示设计、广告摄影、VI设计、招贴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透视学、效果图、室外内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等。
音乐学专业(师范本科四年制)
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一定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高素质的音乐教育人才。主干课程有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钢琴、声乐、音乐教学法、中外音乐史、艺术概论、教育学、心理学等。
招生对象及条件:
1、符合教育部规定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者;
2、考生除符合国家体检标准外,有关专业还需具备:
(1)、艺术设计专业需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2)、音乐学专业需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听力与视力正常。
3、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等院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2)、由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成人高等学校的在校生和毕业生;
(3)、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不满一年的学生;
(4)、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名资格、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的考生。
报名要求:
1、报名方式:考前面报;
2、报名时间:考试前两天内在就近考点报名;
3、报名手续:
(1)、详细填写报名卡,由我院招生办核准盖章后有效;
(2)、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片照片三张,贴于报名卡相应处。
考试科目及要求:
1、考试科目:
(1)、美术类考试科目:素描、色彩;
(2)、音乐类考试科目:
A、声乐:① 视唱练耳 ② 乐理与音乐常识 ③自选不同类型的歌曲两首备考。
B、器乐: ① 视唱练耳 ② 乐理与音乐常识 ③自选不同类型的乐曲两首(可含一首练习曲)备考。考生选考的器乐不能超过两种。(只招收钢琴、小提琴、手风琴、二胡、古筝和琵琶六个专业方向。)
C、舞蹈:① 视唱练耳 ② 乐理与音乐常识 ③ 舞蹈表演(含自选两段不同类型的不超过三分钟的独舞、动作模仿、基本功测试、形象身高)。
2、要求:
(1)、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美术类考生自备画具、音乐类考生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自备,考生食宿及所有费用一律自理。
(2)、文化考试:凡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于4月初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考生凭此通知单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专业考试不合格者,不再另行通知。
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点 | 考试地址 | 考试时间 |
武汉 | 汉口杨汊湖“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考场” | 2006-1-7 |
深圳 | 深圳市行知职业技术学校 (深圳市深南东北斗路20号) | 2006-1-18 |
南京 | 南京市39中 | 2006-2-9 |
无锡 | 无锡市湖滨中学 | 2006-2-14 |
合肥 |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合肥市宣城路16号) | 2006-2-18 |
郑州 | 郑州市建设西路109号(二十四中) | 2006-2-21 |
广州 | 广州城市职业学院滨江校区(原广州业余大学) 广州市滨江中路远安新街75号 | 2006-2-24 |
潍坊 | 潍坊市招生办(奎文区虞河路418号) | 2006-2-26 |
济南 | 济南市提口路91号(济南幼儿师范学校) | 2006-3-2 |
专业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招生人数 |
艺术设计(四年制本科) | 180 |
音乐学(四年制师范本科) | 80 |
录取:
在专业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艺术类考生文化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报志愿,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复查:
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入学资格。
联系方式:
地 址:江西省抚州市学府路56号
网 址:http://www.ecit.edu.cn(招生就业处)
http://www.ccla.cn/ (文法与艺术学院)
联系人:吕老师 贺老师
E—mail:kylv@ecit.edu.cn
电 话:0794—8258326(招生就业处)
0794—8250771 0794—8888238(文法与艺术学院)
传 真:0794—8256455(招生就业处)
0794—8258318(文法与艺术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