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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5 2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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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艺术系概况
    艺术系成立于2006年9月,主要培养具备专业理论基础和实践能力的、适应社会用人单位需求的应用型人才。现设三个本科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艺术系现有专任教师60名,教授10名,副教授12名,讲师25名等,教师队伍知识、年龄和职称结构合理。目前在校学生1194名,艺术系以学院董事会提出的“诚以修身、信以待人、勤以求学、志贵在恒”这一校训的精神,勉励和教育学生,夯实学生的基本功,确保教学质量不断提高。06、07、 08届毕业生均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更有多名同学通过自己的努力考取了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知名院校的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介绍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简介
    根据2012年教育部新专业设置规划要求,结合本校特色,现本校艺术设计专业的一部分转设为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视觉传达设计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涉及美术、装饰文化、平面设计基础知识、设计流派、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无论在专业理论的广度,还是在专业技能的多样化上,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和技能、良好的心理和道德素质、掌握数字图像设计的基础理论和设计方法,具有创造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较强的“专通雅”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以理论教学与设计实践并重,强调教学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为培养目标。学生毕业后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在各企事业单位、广告及策划公司、平面设计等部门从事海报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效果图制作、设计管理、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核心课程: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设计概论、数字图像处理艺术、视觉识别设计、广告策划与表现、书籍整体设计、编排设计、插图设计、包装设计、课题设计、毕业综合实训和实训环节等。

    环境设计专业简介
    根据2012年教育部新专业设置规划要求,结合本校特色,现本校艺术设计专业的一部分转设为环境设计专业。环境设计是一个跨学科的综合性专业,涉及美术、雕塑、装饰文化、建筑基础知识、园林艺术、环境景观、人体工程学、设计流派、材料学、心理学等多个领域,无论在专业理论的广度,还是在专业技能的多样化上,都具有很强的代表性。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通用能力、专业能力和技能、良好的心理和道德素质、掌握数字环境设计的基础理论和设计方法,具有创造思维能力、动手能力较强的“专通雅”协调发展的应用型人才。以理论教学与设计实践并重,强调教学与市场需求相结合为培养目标。学生毕业后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能在各企事业单位、建筑及环境景观公司、房地产等部门从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舞台设计、城市景观设计、园林小品、植物造景设计、区域环境设计、风景园林设计、效果图制作、施工管理、教学等方面的工作。
    本专业核心课程: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中外建筑史、计算机辅助设计(CAD)、3D效果图绘制、数字图像处理艺术、手绘效果图表现、、园林工程、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环境景观设计、建筑小品设计、园林植物与造景、景观生态学、课题设计、毕业综合实训和实训环节等。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培养方向
    为了满足学生学习的多元需求和就业意愿,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及行业特点的应用型实践型高级专门人才,在数字媒体艺术专业下,设置了五个可供选择的专门化培养方向。学生入学后,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及就业意愿等进行选择。
    “网络艺术”方向强调学习和掌握网页设计艺术和网站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网络的有关政策与法规,能胜任与网络美术相关的设计、经营和管理等各项工作;
    “美术师资”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现代数码美术教学的策划、创意、设计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教育行业的政策与法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能胜任在中、小学校和职业培养学校的数码类美术教学工作。
    “多媒体与影视制作”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多媒体与数字影视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多媒体与数字影视行业的设计与制作、经营与管理的基本工作。
    “虚拟现实”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三维动态影象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虚拟影象产业的设计、经营与管理等基本工作。
    “数字美术”方向的学习要求学生掌握现代数字美术出版印刷的创意、设计、制作的基本理论知识,能胜任数字美术行业的设计、经营与管理等基本工作。

(三)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3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艺术类专业计划在上海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90名(文理统招)。
    环境设计                 60名
    视觉传达设计             30名
    数字媒体艺术             100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考生高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美术),美术类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成绩为150分,满分为450分。本院不另设加试科目。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美术)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市统考(美术)专业原始满分×50%+市统考(美术)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
    2、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3、2013年我院艺术类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学费标准:
    2013年被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20000元/年/生【沪教委财(2012)32号】
    住宿费:2500元/年/生 【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四)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教育系概况
    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艺术教育提出了全新的理念,对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艺术教育活动是学校艺术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途径,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帮助学生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感受美、鉴赏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因此,我院《艺术教育》专业,培养新一代艺术教育师资,顺应了国家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
    天华学院教育系艺术教育专业开设至今已有四年多,根据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学科专业建设规划,教育系在制定专业建设规划,确定培养目标、建设师资队伍、完善教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使专业建设不断得到发展,去年顺利通过了市教委的新专业检查。第一届毕业生,毕业率100%,学位获取率 93%,就业率96%,且有32%去了示范性小学、幼儿园,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
    根据本专业学生特点,为满足学生学习需求,培养出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实践型专门人才,在艺术教育专业下设置了两个专门培养方向,学生入校前作选择。

(五)专业简介

艺术教育专业“音乐”方向介绍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美学理论,系统掌握音乐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又能融汇美术、舞蹈、戏剧等其他艺术学科审美能力的少儿艺术教育师资和社会工作者。
    学生毕业主要服务面向:各类幼儿园、中小学、少年宫、社区文化宫、馆等部门,从事艺术教育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1. 文化道德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善于合作和勇于创新的科学精神; 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及其相应的规范行为。
    2. 知识和能力要求:主要系统学习掌握音乐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较扎实的音乐、舞蹈等技能。要有音乐、舞蹈的创编能力和教学能力。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各种传统音乐舞蹈基本技能,还要熟悉教育行业的政策法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音乐教学工作,具备从事各类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与研究的素质及能力。

三、主干学科: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教育,音乐技能。

四、主要课程
    艺术教育概论、中外音乐史、乐理、视唱练耳、声乐基础、钢琴基础、歌曲创作、合唱与指挥、儿童舞蹈表演与创作、儿童剧表演、音乐教学法研究。

五、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外出采风、教育研究、交流展演、毕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说明:
    为了满足学生学习的多元需求和就业意愿,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实践型人才,在音乐方向课程计划中增设几门学前教育的相关课程供学生修读。
    “幼儿游戏与指导”、“幼儿园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美术基础”等限定选修课。同时还设置了“早期阅读与指导”、“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多门任意选修课供学生选修。强调学习和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国内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艺术教育专业“美术”方向介绍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现代教育教学理念和美学理论,掌握美术、数字美术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同时又能融汇其他艺术学科审美能力,有较强的动手能力、独创能力,适应性强的应用型美术教育师资和社会工作者。
    学生毕业主要服务面向:各类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少年宫、社区文化宫、文化馆、青少年科技站、社区学校等部门,从事传统美术教育和数码类美术教育的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

二、培养要求
    1. 文化道德素质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文化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以及遵纪守法、求真务实、善于合作和勇于闯新的科学精神; 具有正确的儿童观、教师观、教育观及其相应的规范行为。
    2. 知识和能力要求:主要学习美术教育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获得各种传统美术基本技能、创作能力以及美术教育的基本能力。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传统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获得各种传统美术基本技能,还要熟悉教育行业的政策法规、教学理念、教学方法,能胜任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的美术教学工作,具备从事各类儿童艺术教育实践与研究的素质及能力。

三、主干学科
    教育学、心理学、艺术教育、美术技能。

四、主要课程
    艺术教育概论、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油画、中国画与书法、美术教学法研究、透视与解剖学、艺术材料研究与实践。

五、主要实践性教育环节
    包括教育见习、教育实习、外出写生、教育研究、毕业实践、毕业论文等。
    说明:
    为了满足学生学习的多元需求和就业意愿,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实践型人才,在美术方向课程计划中增设几门学前教育的相关课程供学生修读。
    “幼儿游戏与指导”、“幼儿园课程与教育活动设计”、“音乐基础”等限定选修课。同时还设置了“早期阅读与指导”、“学前教育政策与法规”等多门任意选修课供学生选修。强调学习和掌握学前教育的基本理论知识,熟悉国内学前教育的相关政策法规,能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管理工作。

(六)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2013年艺术教育专业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

二、学校地址:上海市嘉定区胜辛北路1661号

三、办学层次:全日制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2013年艺术教育专业(教育师范类专业)计划在上海市招收全日制本科学生155名(文理统招)。
    美术类专业名称及计划数:艺术教育(美术教育方向)110名
    音乐类专业名称及计划数:艺术教育(音乐教育方向)45名
    按照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艺术类考生高考要求,考生必须参加2013年上海市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美术或音乐),美术类考试科目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每门成绩为150分,满分为450分。音乐类考试科目包括:声乐演唱、乐器演奏、乐理、视唱练耳四门,每门成绩为100分,满分为400分。本院不另设加试科目。

六、专业培养对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比例: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对报考我院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学院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九、录取规则:
    1、在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艺术类专业市统考(美术或音乐)成绩和文化课成绩的本科录取资格线上,对报考我院艺术教育专业的考生,按(文化考试成绩÷文化原始满分×市统考(美术或音乐)专业原始满分×50%+市统考(美术或音乐)专业考试成绩×50%)的合成总分为主要依据,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录取。
    2、执行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对社会公布的各项优惠政策,学院不另行制定优惠政策。
    3、2013年我院艺术教育专业招生没有专业级差。

十、学费标准:
    2013年被艺术教育专业录取的考生,均在我院生活区住读。
    学费标准(不包括教材费等)
    学  费:20000元/年/生【沪教委财(2012)32号】
    住宿费:2500元/年/生 【沪价费(2005)25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符合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上海师范大学天华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1-39966101,021-39966020
    监督电话:021-39966266
    网    址:http://www.sthu.cn

十三、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学生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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