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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表演类专业)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4-01-12 16: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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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招生简章(表演类专业)
  辽宁科技大学是一所面向全国招生,以工学为主,涵盖工学、理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法学、艺术学等七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地处祖国钢都、国家卫生城、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辽宁省鞍山市。校园东临国家森林公园千山,西倚国家 4A 级旅游圣地玉佛苑,环境优美,风格现代,底蕴深厚,交通便利,是潜心读书和研究的一片沃土。学校始建于 1948 年, 1958 年成立本科学院—鞍山钢铁学院,隶属于原冶金工业部,是我国较早组建的冶金高校之一。 1998 年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学校转为辽宁省与教育部共建共管,以省管为主。 2006 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辽宁科技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之一。
  学校占地 147 万平方米( 2213 亩,其中建筑用地 1400 余亩、绿化用地 800 余亩),建筑面积 50 余万平方米(其中教学科研等用房 33 万余平方米、生活用房 17 万余平方米);固定资产近 10 亿元,仪器设备总值 2.1 亿元,图书馆藏纸质图书 155.42 万余册;在校生近 2.2 万余人,其中本科生 17391 人、专科生 3549 人、研究生 1198 人、博士生 48 人;专任教师 1163 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 487 人),具有博士学位 144 人,具有硕士学位 641 人;学院(部) 18 个,一级学科博士点 1 个、二级学科博士点 6 个,一级学科硕士点 9 个、二级学科硕士点 39 个,本科招生专业 50 个,专科招生专业 12 个,有同等学力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授予权和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 MBA )学位授予权以及研究生推免权, 1 个国家大学科技园、 1 个国家级工程技术中心、 14 个省部级重点学科(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 3 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 5 个省级示范性(特色)专业、 2 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1 个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 3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2 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项目、 31 门次省级精品(优秀)课程、 1 门省级精品视频公开课程、 3 部教材入选国家 " 十一五 " 规划教材, 7 部教材被评为省级精品教材, 11 个省级教学科研团队和 8 位省级教学名师。另外,学校还聘请了 10 余名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为特聘教授。
  艺术学院占地面积4300多平方米,其中包括琴房58间,表演教室1间、CAI教室3间、录音棚一个、录影棚一个、形体教室4间,另外有可容纳300人的小剧场1个、图书资料室1个。艺术学院现有在职教师30人,其中包括教授1人、副教授5人、讲师12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人,硕士学位教师13人,硕士在读7人。外聘教授15人,包括评书表演艺术家田连元,著名剧作家崔凯,著名小品表演艺术家黄晓娟,相声表演艺术家杨振华、王平等作为一线主讲教授,同时还有国家一级编剧崔立君和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单田芳等外聘教师在我系实地教学,负责所担任学科的全面教学工作。
  一、招生专业及人数
序号
专业名称
招生计划
高考外语
学费(元/年)
1
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
30人
英语
10000
2
音乐表演[培养方向为声乐]
30人
英语
10000
3
舞蹈表演
30人
英语
10000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30人
英语
10000
合计:
120人
  *注:招生省份:辽宁、吉林、黑龙江、内蒙古、山东、山西、河北、安徽,具体分省招生人数根据专业报名考试情况确定。学费标准以物价局当年的批复为准。参加高考外语必须是英语。
  二、报考条件
  符合生源所在省份的高考报名条件,且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文理科的考生,均可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要求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三、录取原则
  1、校考考生须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并取得我校专业加试合格证(没有校考的省份,考生可根据本省统考成绩及计划报考,但统考成绩必须达到210分以上)。原则上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课成绩占30%计算后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择优录取。
  2、入学后,经复查有违反招生规定或舞弊行为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有关规定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四、专业介绍
  1、表演[培养方向为曲艺]: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曲艺名家四年精心的指导,学生能够较好的掌握评书、相声、小品表演的基本技能与创作方法,成为能表演、会创作、懂理论、善主持、符合时代要求、适应艺术人才市场需要的高级曲艺专业人才。毕业后可以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表演、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评书表演、相声表演、小品表演、曲艺概论、曲艺创作、戏曲身段训练、形体训练、主持人技巧训练、音乐鉴赏等。
  2、音乐表演[培养方向为声乐]: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经过专家的悉心指导,学生能够学习大量的中外声乐作品,积累丰富的音乐文化知识,掌握科学的演唱技巧。毕业后具有较高的声乐演唱技能和良好音乐文化素质,能够在各类文艺团体、部队及学校从事声乐表演及教学等工作。
  主要课程设置:独唱、重唱、台词、形体、戏剧表演、和声、中外音乐史、声乐艺术作品赏析、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曲式分析、意大利语语音等。
  3、舞蹈表演:本科 学制四年 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能够熟练舞蹈教育、表演及编导所需要的基础专业技术技能及基础理论知识,具有较好的文学艺术知识和修养,能从事舞蹈教育、表演及艺术组织管理工作和具备一定创编能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基本功训练、剧目排练、教学法、动作分析与编舞、教学组合、表演实践等。
  4、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学制四年国家统招计划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能在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院校、文艺团体、各类庆典活动及新闻传媒部门从事播音与主持工作的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设置:中国语言文学、新闻学、普通话语音与播音发声、传播学概论、播音与主持创作基础、广播节目播音与主持、电视节目播音与主持、商业演出主持艺术等。
  五、加试内容:
专业名称
初试内容
复试内容
表演
[培养方向为曲艺]
自备语言类(曲艺)
节目一个(内容不限) 100分;
(1)、语言类(曲艺)节目:
区别于初试的作品 200分;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
音乐表演
[培养方向为声乐]
演唱自选歌曲一首 100分;
(1)、演唱不同于初试的歌曲一首 260分;
(2)、视唱 40分;
舞蹈表演
舞蹈剧目片段表演(自备伴奏)100分;
(1)、基本功素质能力测试 140分;
(2)、舞蹈剧目片段表演,区别于初试
(自备伴奏) 160分;
播音与主持艺术
自备稿件一个(内容不限) 100分;
(1)、即兴演讲(校方指定题目) 200分;
(2)、才艺展示(形式不限) 100分;
  六、艺术加试时间及地点
序号
省份
城市
报名及加试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1
吉林
长春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1月14日—15日
1月16日
2
黑龙江
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1月19日—20日
1月21日
3
内蒙古
呼和
浩特
内蒙古师范大学
表演专业:2月11日—12日
2月13日
4
安徽
合肥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2月13日—14日
2月15日
5
山西
临汾
山西师范大学
表演、播音:2月15日—16日
2月17日
太原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音乐、舞蹈:2月18日—19日
2月20日
6
山东
潍坊
潍坊市招生考试办公室
2月20日—21日
2月22日
7
河北
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22日—23日
2月24日
8
辽宁
鞍山
辽宁科技大学艺术学院
表演专业:3月6—7日
3月8日
注:具体各省专业考试地点及时间以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为准。
  七、报名及成绩通知办法
  1、电脑报名考点,报名时出示考生身份证和省统考艺术专业合格证;手工报名考点,报名时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考生合格证及其复印件一份、近期1寸彩色照片三张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
  2、报名时填写报名登记表、办理准考证,交纳招生考试费200元。
  3、加试结束后,我校于2014年3月24日以后在学校招生网上公布各省校考合格考生名单,专业加试成绩,考生可上网查询。
  八、本简章中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各项招生政策及录取办法以高考录取前各省招考办正式公布的相关文件和我校的招生章程及招生计划为准。
  九、学校有关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12)5929096(招生办)成绩咨询电话:(0412)5928501(教务科)
  表演类专业咨询:(0412)5929327(艺术学院)
  美术类专业咨询:(0412)5929120(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招生申诉电话:(0412)5928028(纪检监察与审计处)
  电子邮箱:a5929096@126.com 学校网址:WWW.USTL.EDU.CN
  邮编:114051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中路185号(站前乘千山方向途径玉佛苑8路公共汽车到科大正门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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