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3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根据教育部教学司[1996]43号文件有关规定,为促进高校学生综合素质教育的开展,我校将于2003年寒假期间举办“中学生艺术周”活动,并通过此项活动选拔招收艺术特长生。
一、 报名资格
品学兼优,具有较高艺术特长、文化课成绩较好的高三应届毕业生,艺术特长符合我校今年招生专业要求。
二、 招收专业、名额及要求
1. 舞蹈类(10人):具备舞蹈训练基础,形象好。身高要求:女生不低于1.63米,男生不低于1.73米;
2. 声乐类(10人):要求有声乐训练基础,形象较好。 (其中兼招一名钢琴伴奏,限北京地区)
3. 交响乐(10人):招收圆号、小号、长号、长笛、黑管、小提、中提、大提、小鼓;有乐队实践经验。
4. 民乐类(10人):招收拉弦乐(不招大提琴、贝司)、打击乐、弹拨乐(中阮、柳琴、琵琶)、管乐(中音笙〈男生优先〉、笛子、唢呐),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
5. 影视编导(10人):招收品学兼优,具有一定文艺特长和较高综合素质,适合于从事影视编导等工作的优秀中学生。报名初审材料包括文字(作品)或影像材料,复试有文艺综合基础知识测试、语言文字表达、小品表演等考试内容。
6.附加:
①为武汉大学测试项目:
小提琴、中提琴、低音提琴、单簧管、双簧管、长号、圆号、上低音号、E萨、B萨、二胡、中胡、板胡、大提琴、竹笛、中阮、大阮、笙、唢呐、打击乐、舞蹈、声乐、主持人。
②为北京大学医学部测试项目:
舞蹈、声乐、小号、长号、圆号、次中音号、单簧管、贝斯、打击乐、钢琴
7. 说明:(1)专业不可兼报,考生只可选择一类报考;(2)如果1至4类专业个别特长项目没有合适人选,则不招生。
三、 录取办法
1.确定推荐对象:在综合考察考生学业成绩、思想素质的基础上,根据艺术周专业复试和文化课考试成绩,结合艺术团的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重点推荐对象;
2.降分录取:取得推荐资格的特长生,从2003年全国统一高考我校在当地录取分数线至当地重点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上为降分范围,我校将根据综合评定结果,给予不同降分标准,择优录取。
3.专业安排:1至4类特长生,根据考生高考分数及个人志愿,安排在包括我校相关专业学习,在学期间为艺术团服务;第5类特长生,入学后在我校艺术学系广播电视编导(影视编导)专业学习,在学期间自然成为北大戏剧社成员。
四、 报名考试程序
1.报名:2002年12月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之前, 报名材料包括:(1)填好的艺术周报名表;(2)艺术特长的音像资料及作品(无音像资料者将取消报名资格);(3)所获最高等级的学习获奖证书、专业等级证书等有关材料复印件;
寄至: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100871),来函请注明“艺术周报名”字样。
2.预审(初试):根据报名的音像和文字材料,由专业人员进行严格评审,成绩优异者进入复试。(无报名材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材料保留至2003年1月25日,可自己取回,需寄回报名材料者交邮寄费50元)
3.复试:于2003年1月寄发复试通知,根据通知具体内容参加北京大学2003年中学生艺术周。由专家评委测试考生艺术水准,根据艺术水平高低评出艺术特长一、二、三级,并发放证书。
4.文化课考试:参加复试的同学均先参加文化课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报考影视编导特长加试一篇作文。
5.签定入学志愿协议:根据文化课成绩和艺术特长复试成绩综合确定北京大学2003年艺术特长生推荐资格,高考降分录取。
6.咨询地点:北京大学红四楼4204室 本科招生咨询处
电话:010- 62754145 , 传真:010-62554332
报名表可从网上下载:
北京大学招生网:http://www.gotopku.com/
五、本简章由北京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