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招生计划
注: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的低音提琴考生报名考试环节归于弦乐专业方向,录取仍归于中国乐器演奏专业方向。 专业简介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器乐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音乐表演基本理论和技能,并具备民族乐器、歌曲的演奏、演唱能力与技巧,能在专业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及研究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表演专业(少数民族乐器方向)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备少数民族乐器演奏的基本理论和技能,基础扎实,具有较强的艺术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在本专业领域从事少数民族特色乐器的研究与教学,传承、发展和弘扬少数民族音乐文化的专业人才。本专业以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为主。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较全面的音乐创作知识、能力和专业化水平,能在有关文艺单位、艺术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出版、广播影视部门从事少数民族音乐创作和少数民族音乐理论研究、教学、编辑等方面工作的高级人才。 音乐学(音乐学)方向 本专业培养具有扎实的音乐学基础理论知识、较成熟的演奏演唱技能,并具备多层知识结构、多元文化素养的综合型高级音乐学专业人才。毕业生可在社会文艺团体、艺术研究单位、文化机关以及广播、出版等行业从事与音乐相关的研究、编辑、评论、管理、传播等方面的工作。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知识和技能,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高级音乐教育人才,毕业生可在高等和中等学校进行音乐教学和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在音乐教育行业进行教育管理工作。 注:以上各专业为四年制本科,合格毕业生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学费标准 每生每年:表演类专业:10000元;作曲及音乐学专业:8000元。 艺术类专业培养成本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状况酌情报考。 |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1.身体健康,体型匀称(表演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五官端正的17~25岁的适龄考生(作曲专业年龄不限)。 2.音乐素质好,乐感好,音乐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达到中专毕业水平。声乐方向要求考生发声器官无疾病,口齿清楚,嗓音本质好,掌握一定的演唱技能;管乐方向要求考生牙齿平整,手指、舌头灵活,腹肌反应良好;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要求考生具备较好的音乐理论及创作基础。 3.具备参加当年普通高考的资格,且省艺术类联(统)考合格,省联(统)考未涉及专业除外。 4.现役军人报考须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 5.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生;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未满一年者(从被开除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上一年参加高考,因舞弊而被取消报考资格和入学资格者;实施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因触犯刑律而被追诉或正在服刑者。 二、报名方法 三、报名、考试地点、时间
四、报名、考试费 专业考试分为一试(专业初试)、二试(专业复试)、三试(视唱练耳,作曲专业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其余专业乐理课程入校后修毕)。一试结束后,二试、三试同时进行。注:考生可自带钢伴; 各专业评分细则 |
一 试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1.演奏音阶一组(包括大小调、连音、吐音、琶音)。
2.练习曲一首。
3.大中型协奏曲中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巴洛克时期、古典、浪漫及现代乐曲中选择);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三个八度单音及琶音,三、六、八、十度双音);b练习曲或随想曲一首,克莱采尔以上;c巴赫无伴奏一个乐章(慢板)。
2.中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双音、琶音(三、六、八双音);b练习曲一首;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3.大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170首第三册以上水平);c巴赫无伴奏组曲其中一首。
4.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包括单、琶音;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音阶一组包括琶音;练习曲一首;b小军鼓:练习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小军鼓练习曲一首;b中国大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演奏技术性练习曲两首,其中必弹一首肖邦练习曲(除op.10.No.3、No.6,op.25.No.1、No.7)。
2.巴赫十二平均律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低音提琴:a音阶一组;b练习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中型乐曲各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中小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声乐)
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音乐学方向
音乐技能考察,演奏两首乐曲,具体要求如下:
1.钢琴:一首练习曲(车尔尼740以上,含740);一首中型以上乐曲。2.其他乐器:一首练习曲;一首大型或中型乐曲。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本民族歌曲、创作歌曲或中外艺术歌曲均可,不含通俗歌曲)。
2.钢琴:演奏练习曲一首(车尔尼740程度以上,含740)、复调乐曲(三声部以上声部)一首。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作曲:根据指定主题,创作一首单主题(即展开性中部)的单三部曲式钢琴曲,限四小时内完成。
2.和声:范围为《斯波索宾和声学教程》一级关系转调,限三小时内完成。其中包括:为高音配和声、为低音配和声各一道。
3.钢琴:演奏程度在车尔尼299以上的练习曲一首,中型乐曲一首。可加试其它乐器。
二 试
音乐表演类所有专业方向及音乐教育(声乐、钢琴)方向二试均不可重复初试曲目。
音乐表演(管乐演奏)
演奏大中型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或演奏技巧性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弦乐演奏)
1.小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技巧性乐曲一首。
2.中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3.大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4.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打击乐演奏)
1.西洋打击乐:a马林巴:任选乐曲一首;b小军鼓:毕业序曲或其它乐曲一首。
2.民族打击乐:a马林巴乐曲一首;b定音排鼓乐曲一首。
音乐表演(钢琴演奏)
1.乐曲一首。
2.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拉弦、吹奏)
1.二胡、笛子、笙、唢呐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2.低音提琴:协奏曲一个乐章或奏鸣曲两个乐章。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弹拨)
古筝、琵琶、扬琴、中阮、柳琴等:演奏大型乐曲一首。
(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音乐表演(中国乐器演奏-少数民族乐器)
演奏练习曲一首,大型乐曲一首。(注:可带伴奏,不超过两人。)
如加试第二乐器(主考乐器外的其他少数民族乐器)演奏并达到中级水平的考生,加计第二乐器分。
音乐表演(声乐)
1.演唱歌曲一至两首(不含通俗歌曲)。
2.两首歌曲时间不得超过8分钟。
3.检查发声器官。
音乐学方向
关于考生音乐学基础知识、理论素质、分析能力以及写作能力的综合考查,具体要求如下:
1.笔试:音乐学基础知识(包括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中国传统音乐理论三方面的知识)。
2.写作:音乐评论创作。
3.口试:要求考生就音乐学以及相关知识的一些问题进行阐述。主要考查学生的分析能力、思辨能力和组织能力。
音乐教育方向
1.声乐:演唱歌曲一首(不含通俗歌曲)、加试钢琴(车尔尼599程度以上、含599)。
2.钢琴:a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古典奏鸣曲快板乐章或古典变奏曲;b乐曲一首;c加试演唱一首歌曲(不含通俗歌曲)。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面试:对考生进行音乐及有关方面问题的提问。
2.根据指定标题作钢琴或其它乐器的即兴演奏。
3.指定简谱视奏。要求进行二至三次的转调演奏,演奏须含伴奏织体。
三 试(视唱练耳考试大纲)
所有通过一试的考生均须参加视唱练耳考试,作曲专业考生还须参加乐理修毕考试。
练耳部分
一、声乐、中国乐器、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模唱)
1.单音模唱(可不唱音名)
2.音程模唱(可不唱音名)
3.三和弦、七和弦模唱(可不唱音名)
4.节奏模唱(可不唱音名)
二、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笔试)
1.音阶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2.音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3.三和弦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4.节奏听写(包含所有基本节奏)
5.旋律听写(一个升降号调内)
视唱部分
一、声乐、管弦、打击乐、音乐学、音乐教育、中国乐器
1.视谱即唱:无升降号调内视唱(五线谱或简谱)。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无升降号调部分。
二、少数民族器乐 (模唱)
演唱一首少数民族歌曲(不限歌曲类型)。结论只做参考,如有严重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三、作曲、音乐表演(钢琴)
1.视谱即唱:一升降号调内五线谱视唱,唱名法不限。
2.视谱精唱:在指定参考书曲目范围内,抽选一条旋律视唱。
3.考试参考书目及考试范围
(1)上海音乐学院视唱练耳教研组:《单声部视唱教程(上)》,上海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2)《法国视唱》(1A 、1B),人民音乐出版社。考试范围为一个升降号调部分。
乐理部分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
修毕卷:包括基本乐理涵盖的全部内容。
乐理考试主要参考书目:
李重光:《基本乐理简明教程》,人民音乐出版社。
童忠良:《基本乐理教程》,上海音乐出版社。
文考证发放原则
1.根据专业综合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队(器乐类考虑器种),按照教育部规定比例发放文考证。
2.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但必须达到合格要求。表演专业各方向主课成绩特别优秀者(器种第一名和声乐前三名)可适当降低要求。音乐表演(少数民族乐器)方向考生的视唱练耳成绩仅作参考,严重五音不全者,不予录取。
3.音乐表演(声乐)和音乐教育(声乐)方向按考生综合成绩分男女生排队发放文考证以及录取。
文化考试
我校将于2013年4月1日之前在本网开通成绩查询系统,并公布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及成绩等信息,合格考生同时可自行打印《中央民族大学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即文考证)。
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信息由我校统一报送各省级招办,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请勿填报未取得合格证的专业,如因专业志愿填报错误造成无法录取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填报高考志愿时所报专业代码由各省级招办编制,请考生以本省招办发布的志愿填报资料为准。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27号 中央民族大学招生办公室
电 话:(010)68932902,68933922(传真)
E-mail:muc3922@126.com
本科招生网:zb.muc.edu.cn
邮政编码:100081
中央民族大学音乐学院:(010)68932217
学院网址:http://yyxy.muc.edu.cn
(艺路网—艺术院校招生考试在线——第1时间为您倾心整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