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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1-04 15: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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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2013艺术类招生简章
    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开设美术教育、中国画、油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艺术市场、数字媒体等七个专业及方向,并设有现代艺术研究所、中国工笔画研究所、现代水墨研究所、亚洲美术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汉藏佛教美术研究所和视觉设计与教育研究所等六个科研机构。现有教授16名、副教授21名,其中博士生导师7名,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达 80% 以上。学院拥有美术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设计学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在美术史论、美术教育理论、汉藏佛教美术史、中国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油画创作与教学研究方向招收博士研究生,美术学可依托项目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另外,还招收研究生课程班以及教育硕士、艺术硕士等专业硕士。美术学院现有在校博士生、硕士生、全日制本科生等各种层次统招学生 800 余人,各类毕业生大都在高等院校、文化科研院所、新闻出版、中等美术教育及各种传媒广告单位就职,为国家和首都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
    美术学院师资队伍雄厚,老一辈著名美术教育家、书画家卫天霖、李瑞年、康殷、戴林、刘福芳、董福章、戴克鉴、黄今声、杜希贤、贾克德、冯怀荣、杨景芝、舒春光、常锐伦、李福顺等都是美术学院的前辈,近几年引进和培养了一批在社会上有影响的知名画家、教授,如尚扬、孙志钧、刘孔喜、董重恂、刘进安、尹少淳、段正渠、李中扬、谢继胜、韦红燕、韩振刚、汪港清、王珂、赵永康、吴明娣、主玛于江等。此外,学院还聘请了多位海内外著名专家、学者担任特聘教授和客座教授,如教育部长江学者宁强教授、著名国画家史国良等。同时,学院与国外一些院校有着密切的合作与交流。
    美术学院为首都师范大学“211工程”重点建设单位,近年来发展迅速,2001年被教育部定为“国家艺术人才培养培训基地”。美术学2002年被评为北京市重点学科、2007年被评为国家重点培育学科;2011年美术学获得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予权;2008年美术教育实验教学中心被评为北京市美术教育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011年学院与中国美术家协会合作成立中国美术家协会首都师范大学青年美术家培训基地。美术学专业从2003年至今,在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发布的本科专业排名中始终被评为 A++最高等级。
    随着美术学院的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也在不断改善,目前除教学画室外,还设有美术展览馆、新媒体艺术工作室、摄影艺术实验室、电脑美术工作室、绘画技法与材料研究实验室、材料与工艺实验室(金属、木工、雕塑、漆艺)、版画工作室、陶艺工作室、藏画室、微格教学教室等,为学生的学习和教学实践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一、招生计划

专业类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学制、培养层次

招生人数

招生地区

学   费

美术学类

美术学(师范)

美术教育

四年制本科

40

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

免收学费

美术学(非师范)

艺术市场

四年制本科

20

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

8000元/学年

绘画(非师范)

油画

四年制本科

40

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

10000元/学年

国画

20

设计学类

视觉传达设计

 

四年制本科

20

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

10000元/学年

环境艺术设计

 

20

注:
    1.2013年,北京计划招生40人,其余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计划数根据本省考生校考合格证发放情况编制分省计划。
    2.以上各专业(及方向)2013年分别按照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进行宽口径录取。
    报考美术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写美术学类,在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只可填写美术教育、艺术市场、油画、国画等专业方向和是否服从调剂,以此作为美术学类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报考设计学类的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只填写设计学类,在我校专业考试报名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只可填写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艺术设计等专业和是否服从调剂,以此作为设计学类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3.美术学类与设计学类不可兼报。

二、报考条件
    1.凡符合教育部2013年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无口吃、色盲、色弱均可报名。
    2.2013年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招生省(直辖市、自治区):北京、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甘肃、宁夏、新疆。

三、报名办法及考试时间安排
    考生根据情况可选择一个考点报名,各考点均不接受函报。
    (一)北京考点:
    1.考试时间:2月18、19、20日,每天考试容量1500人。考生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选择一天考试。
    2.凡选择北京考点参加专业考试的考生,须于2013年1月10日—2月10日期间,登陆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站(bkzs.c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交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现场交费。
    3.网上报名须按照系统要求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报名表中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应与本人身份证或户籍证明上的信息一致。
    4.网上报名须上传电子照片。照片要求是近期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详细技术要求参照《首都师范大学2013年网上报名电子照片技术要求》执行。
    5.考生网上交费成功后,于2013年2月15日之后自行打印准考证。
    6.考试收费:一试100元,二试80元。考生须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一试交费,一试不接受现场交费。二试收费在一试结束(当日)并出榜后现场收取,收费时间:考试当日12:00—13:00,地点另行通知。
网上交费视为考生已确认所有报名信息无误。交费后,所有信息均不可更改,不可取消报名,一试费用不退。
    7.考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二代证)(身份证丢失可用户籍证明代替,证明上务必附有本人近照,并在本人相片上加盖当地派出所公章)。
    8.考试当天上午所考科目为素描,当天中午发榜公布素描合格的考生名单,合格考生中午12:00—13:00交费,下午1:30进行另两个科目的考试。
    (二)京外考点:京外考点考试时间见下表。
    2013年京外考点设置及考试时间安排(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以准考证为准)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地  址
当地联系电话
西安
1月20、21日
1月22日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029)88255711
88222342
福州
1月21、22日
1月24日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综合体育馆
(0591)22868096
长沙
1月26、27日
1月28日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731)88838502
合肥
1月26、27日
1月28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0551)3828083
武汉
1月31日至2月1日
2月5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常青5路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027)85620977
郑州
2月16、17日
2月18日
郑州106中学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0371)68354159
南昌
2月16、17日
2月18日
江西教育学院
江西省南昌市学院路158号
(0791)83818931
88309940/88308730
沈阳
2月18、19日
2月20日
鲁美附中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街146号
(024)88269590 88257503
成都
2月18、19日
2月20日
武侯中学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镇文盛路1号(川藏路华兴路口)
(028)85014308
兰州
2月18、19日
2月20日
兰州城市学院培黎校区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0931)7601082
青岛
2月24、25日
2月26日
青岛市招办(八大观宾馆小礼堂)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0532)85786212

    其中,武汉考点采用湖北省网上报名系统,其余考点为现场报名。
    考试当日中午公布一试初评结果:合格与不合格。合格考生方可进行二试。
    考生到各考点参加考试,食宿、交通自理,画具自备(在不影响其他考生的情况下可用画架)。
 
四、考试内容
    美术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一试初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生须一试合格方可进行二试。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速写(两幅,30分钟,满分30分)。

    设计学类:
    一试:素描(2.5小时,满分100分)
    一试初评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考生须一试合格方可进行二试。
    二试:色彩(2.5小时,满分100分)、设计基础(30分钟,满分30分)。
 
五、录取规则
    1.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者,方可按我校录取规则参加录取。
    2.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须合格方可参加二试。
    3.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只录取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并且获得合格证的考生。专业成绩是素描、色彩、速写或素描、色彩、设计基础三科总成绩。
    4.原则上只录取第一志愿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份原则上只录取第一顺次报考首都师范大学美术学院(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的考生。
    5.根据教育部2013年关于艺术类招生的有关文件精神,我校将按比例划定合格考生,并根据各省合格考生人数,按比例编制分省计划。
    6.我校美术学院招生专业参加艺术类专业提前批次录取。文理兼收,同等对待。
    7.我校美术学院继续采取宽口径录取分专业培养的模式。学生填报高考志愿时专业志愿一栏只填写美术学类或设计学类。学生在参加我校专业考试时要根据自己的意愿认真填写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调剂信息,以此作为录取后分专业培养的重要依据。
    8.学校根据考生文化课、专业课考试成绩以及政审、体检情况,参考专业志愿顺序和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
    9.美术类各专业均采取以下方法录取:
    一试考试科目素描必合格;
    在省美术类统考合格、文化课成绩过线(各省艺术类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考生所在考区文化课满分折合后再计算)占40%,文化课考试成绩(不含政策性加分)占60%,两项相加计算综合分,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0.政策性加分不计入综合分。
    11.外语成绩不得低于50分(满分150分),但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12.新生入学后,学校根据国家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现象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六、其他说明
    1.考生应按照生源所在省艺术类招生考试要求选择专业加试地点。
    2.北京考点:考试共进行3天,考生根据自己时间安排,选择其中一天进行考试。一试结束后当日中午发布榜单。一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二试。
    京外考点:一试结束后当日中午发布一试初评结果:合格与不合格。一试不合格者不能参加二试。
    3.学校原则上要求考生参加一个考点的考试,如果发现同一考生有两个或以上考点的成绩,则以最后一次考试成绩为准。
    4.首都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成绩在2013年4月8日以后,由学校招生办公室统一发布。考生可凭姓名和身份证号在首都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上查询结果。学校将考试合格名单报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招办,不再向考生寄发合格证。
    5.毕业分配:执行北京市当年的就业政策。
    6.我校的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
    7.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七、联系方式及乘车路线
    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北一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
    邮政编码:100048
    本科招生网:http://bkzs.cnu.edu.cn
    联系电话:010-68902392(美术学院)/010-68902995(招生办公室)
    微博:
    人民网:t.people.com.cn/cnuzhaoban
    新浪:weibo.cn/shoushida
    搜狐:cnuzhaoban.t.sohu.com
    腾讯:t.qq.com/cnuzsb
 
    校本部乘车路线:花园桥南: 944,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374,394,437,74,967,701,617,653,658,77,运通108,323,27,392,620,693,86
    花园桥北: 394,74,77,118,特8内,323,323快,300
    花园桥东:61,701,27,392,86
    紫竹桥南:74,394,968,特8外,运通103,运通201,374,473,944,118,617,658,77,108,323,620
    地铁:6号线花园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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