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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师范大学2013年艺术类(美术)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12-24 11: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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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省份及计划

【招生省份】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河南、广西、山东、河北、山西、广东

【招生计划】

类别

专业

计划

说明

师范

美术学

60人

师范类学生在二年级下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分流。

非师范

视觉传达设计

140人

非师范类学生进校后按照大类培养,学生在一年级下学期根据自己的志向,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环境设计

动画

绘画

二、报名考试注意事项

【报名条件】
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且按照生源省份招生政策规定,须通过本省美术类基础课联考且合格的考生,均可到指定的考点报名参加考试。

【报考费用】200元/人

【报考专业】
报名考试时不分类别和专业,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时分美术类(师范)或美术类(非师范)填报。

【考试纪律】
对在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将由我校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艺术类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三、报名考试安排
【报名考试日期及地点】

省份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报考地点

湖北

1月2—13日

1月19日

华中师范大学

湖南

1月27—28日

1月29日

湖南科技职业学院(长沙)

河南

1月17—18日

1月19日

郑州市106中学(铁六中)

河北

1月31日—2月1日

2月3日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广西

1月17—18日

1月19日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江西

待定

待定

江西师范大学(南昌)

山东

2月20-21日

2月22日

济南市招办考试中心

安徽

待定

待定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合肥)

山西

1月31日—2月1日

2月3日

太原师范学院

广东

1月28日-2月6日网上报名缴费,2月17-18日现场确认

2月20日

华南师范大学(广州)

注:1.考生原则上只能在生源所在省的考点报考。
2.湖北、广东考生实行网上报名缴费(网址http://zs.ccnu.edu.cn),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网报缴费成功的,湖北考生于2013年1月16-18日登录华中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网址http://zs.ccnu.edu.cn)打印准考证,广东考生于2013年2月17-18日到华南师范大学进行现场确认。

【考试科目及时间】
素描(8:30-11:10) 速写(11:25-12:05) 色彩(14:00-16:40)

【考试内容和形式】
素描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头像。
3.考试形式:写生。(山东省为默写或提供图片。)

速写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人物动态。
3.考试形式:写生、默写。(山东省为默写或提供图片。)

色彩
1.分值:100分
2.考试内容范围:静物。
3.考试形式:写生与默写相结合

四、考试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的发放
湖北、河南、广西考生可于2月27日左右开始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成绩,其它省考生3月18日左右开始查询,网址为:http://zs.ccnu.edu.cn。如对成绩有疑问,可在成绩公布后三日内拨打(027)67863334、67863374、67862239进行人工电话咨询或反映。成绩公布后,我校将择日公布专业入围线,入围考生可直接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打印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证发放的原则:依照考生的专业课总分从高到低原则上按各省招生计划的1:4发放专业合格证。各省具体招生计划人数根据考生实际报考情况确定,具体人数将在考生专业合格证上公布。

五、高考录取原则及入学资格审查
【高考录取原则】
在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的前提下,在投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同时,外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校考专业成绩湖北省前五名考生,其他省前三名考生(招生计划10人以上省份),在所在省招生政策允许的前提下,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规定的美术专业文化录取控制线,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总分为原始分150分),我校予以优先录取。

【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校三个月内组织入学资格审查和专业复查,凡考试有舞弊行为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2012年录取信息统计

\

注:综合分=专业成绩×2+文化成绩
更多往年录取信息请浏览http://zs.ccnu.edu.cn

七、联系方式
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邮编430079)
咨询电话:027-67867080、67863374、67863334、67862239
监督电话:027-67867105、027-67868009(纪委监察处)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及专业简介
华中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前身为1952年组建的华中高等师范学校图画制图系,1985年学校重新恢复美术系,2004年4月在美术系基础上成立美术学院。学院下设美术学系、艺术设计系、造型艺术系和城市形象与当代艺术中心及美术文化研究所,现有美术学、动画、绘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五个本科专业,美术学、设计艺术学两个硕士学位点。
美术学院现有教职工74人,专业教师61人,其中教授和副教授20人,讲师35人,助教6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者12人,在读博士4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占教师总人数比例90%以上,在岗教师中有硕士生导师10人。学院教师先后承担和完成国家社会科学青年基金规划课题、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项目、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多项。师生作品多次参加国内外展览并获奖。学院作为华中地区美术教育与研究的重要基地,为国家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师资和专门人才。毕业生就业率近年来都保持在95%以上。
美术学院为适应学校确立的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制定了本院的学科发展规划,重新确立了学院建设发展的总目标,即突出美术教育研究特色,积极拓展设计艺术、动画和造型艺术学科的发展空间,把学院建设成为高水平的美术教育、美术创作与应用美术兼备的研究型学院。

专业培养目标

【美术学专业】
培养适应当代基础美术教育教学、教学研究和其他社会美术教育需要的合格人才。

【动画专业】
培养具有网络互动创意与实现能力的三维游戏、新媒体艺术方向的设计师及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注:在培养各学科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并为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绘画专业】
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中国画、油画及版画方向的艺术家及教学、科研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注:在培养各学科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并为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环境设计专业】
本专业主要培养具有室内外空间环境及陈设艺术设计必备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包括设计程序与方法、施工工艺、工程预决算能力的设计师及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注:在培养各学科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并为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具备现代设计理念与创新精神,熟悉专业领域市场运作,掌握现代视觉设计技术手段,从事平面、影视及界面设计的设计师及教学、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
注:在培养各学科专业人才的基础上并为各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提供优质生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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