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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理工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2-12-15 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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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理工大学是一所特色明显,优势突出,理、工、文、艺、经、管、法、教育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浙江省属重点建设大学。学校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市,占地面积2100亩,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2.7亿元,图书馆藏书(含电子图书)近300万册、中外期刊4000余种,是浙江省高校数字图书馆下沙高教园区分中心。学校现有54个本科专业,全日制在校学生2.6万余人(含独立学院),其中研究生2300余人。

百年学府   底蕴深厚
    学校前身蚕学馆创办于1897年,是我国最早创办的新学教育机构之一,1964年由国务院命名为浙江丝绸工学院,1999年更名为浙江工程学院,2004年定名为浙江理工大学。学校1959年开始招收本科生,1979年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2006年获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1800余人,其中具有副高以上职称的教师700余人,正高职称教师190余人,有教育部创新团队1个,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6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入选者7人,博士生导师42人,省高校中青年学科带头人41人,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入选者52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师30人,另聘有170余名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

学科科研   成就显著
    学校拥有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12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含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61个),13个工程硕士领域,拥有艺术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授权。拥有8个省部级重点学科,4个浙江省“重中之重”学科,1个浙江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有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4个省级重点实验室,16个省部级研究平台。
    近几年学校获各类科研奖励200余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鲁迅文学奖1项,何梁何利基金科学与技术创新奖1项,省部级奖励80余项。科技工作综合指标一直稳居浙江省属高校前列。在人民网发布的2009中国大学工学100强中,我校名列第87位;2010中国高校国家重大技术发明奖排行榜中,我校位居第12位。

人才培养   硕果累累
   学校拥有8个国家特色专业,15个省重点专业(含建设),2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5门国家精品课程,2门国家双语教学示范课程,一批教学成果获得国家和省部级奖励。学校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竞赛中连续七年被评为“全国高校优秀组织单位”,连续两届成为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高校发起单位。学生近三年在全国大学生“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中国时装设计“新人奖”等竞赛中获全国性奖项200余项。
    近年来学校本科生录取分数和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一直稳居省属高校前列,被浙江省教育厅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被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光华基金会评为“全国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高校”、“全国创业教育先进集体”。在中国校友会网和21世纪人才报联合发布“2009、2010中国大学生创业富豪榜”中,每年我校都有4名毕业生进入百强。

国际交流   走向世界
    学校实施开放办学,广泛开展包括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师生互派、合作研究在内的多种形式的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英国、法国、德国、丹麦、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韩国等国家和香港、台湾地区的40余所院校和科研机构保持密切的交流合作关系,国际化程度不断提高。每年除选派教师出国进修、讲学、合作科研及参加其它学术活动外,学校还专门设立“出国(境)交流学习资助基金”,用以资助参加校际交流学习项目的学生赴国(境)外交流学习、攻读学位。
    学校同时具有外国留学生和华侨、港澳台学生的招生资格,被列为“接受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院校”。

奖助学金   体系完善
    学校奖助学体系健全,按有关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还设有纺织之光奖学金、香港桑麻基金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及单位或个人设立的社会奖、助学金20余种。在校学生获得各类奖学金的比例超过50%。
    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建立“六位一体”的助困帮扶体系,通过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临时补助、学费减免等方式做到及时帮扶、应助尽助,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解决困难。并通过开展自强自立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等,鼓励学生自助助人、自强自立。
    经教育部批准,我校与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Fashio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State University of New York)合作举办本科教育项目,专业包括: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设计与营销)。该项目学生均可按学校有关规定申请赴美国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学习,其中,赴美方院校学习一年并符合相关条件的学生,除可获得我校授予的学士学位外还可获得纽约州立大学时装技术学院授予的副学士学位。

一、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专业(类)

学费(元/学年)

招生计划

招生范围及要求

服装与服饰设计类

7000

195

内蒙古、黑龙江、吉林、辽宁、河北、山西、天津、北京、陕西、甘肃、山东、四川、重庆、河南、江苏、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福建、广东、贵州、云南、广西、海南
专业省统考省份:浙江

设计学类

7000

295

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 中美合作项目)

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复标准

120

服装与服饰设计(设计与营销 中美合作项目)

表演(时装表演艺术)

7000

33(含男生8人)

全部专业校考

    注:各专业类(专业/方向)招生名称、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中美合作项目专业(方向)只招收有该专业(方向)志愿的考生。

二、美术类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
    4、招生范围详见“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5、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美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考生所在省(市、区)有我校所设考点的,原则上要求在本省内考点考试;
    6、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报名(考试)地点

1

武汉

1月23、24日

1月28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027-85620977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小区常青五路

2

北京

 

 

北京城市学院 010-62321818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3

北京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010-64746914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2号

4

哈尔滨

 

 

黑龙江东方学院 0451-86655180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5

郑州

 

 

中原工学院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6

南京

 

 

南京晓庄学院 025-86178292
南京市北圩路41号

7

无锡

 

 

无锡市湖滨中学 0510-82810954
无锡市建业路17号

8

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工学院0731-8873053
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二里半

9

太原

 

 

太原师范学院 0351-2279588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10

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0311-85381341
石家庄市裕华区信工路18号(南校区)

11

西安

 

 

西安美术学院 029-88222342
西安市含光南路100号

12

合肥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0551-3828083
合肥市包河区金寨路856号

13

南昌

 

 

江西师范大学 0791-88120156
江西省南昌市北京西路437号

14

福州

 

 

福建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0591-83443849
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15

成都

 

 

成都市武侯高级中学 028-85014308
成都市武侯区簇桥文盛路

16

南宁

 

 

广西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南宁市青山路14号

17

沈阳

 

 

鲁迅美术学院附中024-88269590
沈阳市大东区望花中路146号

18

兰州

 

 

兰州城市学院 0931-7601082
兰州市安宁区安宁东路180号

19

青岛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20

广州

 

 

待定

21

内蒙古

 

 

待定

22

杭州(非浙江考生

2月23、24日

2月25日

浙江理工大学0571-86843333
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下沙校区)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或美术类专业报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详见《浙江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招生美术类专业考试大纲》)
    1、考试范围及要求:
    (1)速写(60分):人物(含场景),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动态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合理;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2)素描(120分):人物头像,写生、默画或写生与默画相结合。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表现技法与技巧运用恰当;③画面构图完整;④8K素描纸,铅笔、炭笔类工具表现。
    (3)色彩(120分):静物或风景,以默画为主,包括文字题或文字并配图题两类。
    要求:①造型比例准确;②色彩关系准确;③空间关系准确;④8K水彩纸,限水粉、水彩形式表现。

    2、考试时间:速写:8:30~9:00;素描:9:05~11:35;色彩:14:00~16:30。素描在速写考试后立即进行;如果使用模特,模特每45分钟休息5分钟,考生中间不休息。

    3、专业考试时,考生务必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时入场,并自备画具、画板、颜料等。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禁止进入考场;考试3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出场。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的美术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达到各省(市、区)组织的美术类统考成绩合格且参加我校美术类专业校考成绩合格(浙江省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
    3、凡一志愿进档(报考)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非浙江省考生专业校考成绩排名全校前30名的,直接按考生一志愿专业(专业类或方向)录取;其他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按照“分数优先、遵循考生志愿、各专业志愿之间无级差分”的原则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折百分制×5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50%)×7.5。
    4、英语单科高考成绩要求在60分及以上(满分不是150分的按比例折算)。

三、时装表演类: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70米以上,男性身高1.82米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1.68米以上);
    5、招生范围详见“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6、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7、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日期

报名(考试)地点

1

杭州
(含浙江考生报考)

1月20日

1月21、22日

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0571-86843333
杭州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5号

2

郑州

待定

待定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

3

青岛

待定

待定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注:若考点报名人数动态调整考试时间。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同时提供全身正、侧面及头部特写7寸彩照各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联系地址;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时装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40%)
    2、T台展示(5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3、才艺表演(10%)(项目自选,自备服饰、音乐和乐器)
    专业考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T台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提供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
    3、凡一志愿进档(报考)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专业成绩为特优的,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6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40%)×7.5。

四、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公交:B1区间1、B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网址:http://zs.zstu.edu.cn
    E-mail:zsb@zst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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