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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12-21 1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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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教育学院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国家公办高校  办学历史悠久 师资力量雄厚 毕业生就业率高

在陕招生代码:8102

一、学校概况

陕西教育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陕西省教育厅主管的一所培养与培训基础教育师资和基础教育行政管理干部的成人高等师范本科院校。

长安和雁塔两个校区,占地面积648亩,其中长安校区为学院主要教学基地,雁塔校区为学院主要培训基地。学院校舍总建筑面积20万余平方米,教学科研设备仪器总值近3646万元;馆藏纸质图书71万余册,电子图书32万余册,古籍藏书2万余册;各类实验室、实训室135个,实习实训基地79个,实验中学、小学和幼儿园各1;标准田径运动场1个,篮(排)球场22个,独立排球场4个。学院教学科研设施完善,校园布局合理,整体环境良好。

学院现有教职工723人。其中专任教师389名,具有副高职称以上人员149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222人。有省级教学名师4人,获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和省级师德标兵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20余人次。学院还聘请多名国内著名学者、基础教育第一线的“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为客座教授,并长期聘请国外文教专家执教,形成了一支师德高尚、整体力量强、综合素质好、教学水平高、结构合理的专任教师队伍。

学院不断加大艺术类专业等教学设施投入力度,建成有省级一流的心理学实验室和学前教育实训室;音乐系有钢琴60余台,电钢琴10余台,电子琴20台,古筝10台及配备有小提琴、手风琴、管乐队、电声乐器等,有琴房50余间及电钢琴教室、电子琴教室、音响视听室、舞蹈教室、古筝教室及多媒体教室多间,有音响资料近千盘(张),总谱、图书资料50000余册;美术系有教、画室16间,用于素描色彩课程的石膏像89个,各类陶罐瓷器150个等。完全可以满足教学及未来发展的需求。

学院坚持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大力加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突出强化实践教学环节,毕业生专业基础扎实、知识面广、适应能力强,用人单位评价高,多年来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

学院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国内多所知名高校联办研究生班,还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英国、比利时、乌克兰、美国、法国、新加坡、泰国、俄罗斯等十多个国家的大学和科研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欢迎咨询,欢迎来校参观考察,欢迎踊跃报考我院!

二、招生专业介绍

学前教育高职(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达到国家规定的幼儿师范专科(艺术类)毕业水平,具备现代幼儿教育基本理论素养和相应教育技能,能够胜任幼儿园保教及管理工作,以及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种儿童教育与康复机构、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部门等行业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教育学、心理学、幼儿心理学、学前教育学、学科领域教学法、中外幼教史、幼儿卫生学、幼儿园管理、幼儿园活动设计与指导、儿童文学、琴法、幼儿音乐、幼儿舞蹈、幼儿美术、幼儿体育等。

毕业去向:毕业后可到幼儿教育机构作专业幼儿教师或幼儿园管理工作人员;能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种儿童教育与康复机构、广播、电视、图书出版部门等从事行政管理、儿童教育、科研、康复、宣传、培训等工作的专门人才。

音乐教育高职(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热爱教育事业和文艺事业,掌握音乐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相当程度的声乐演唱能力、钢琴演奏及伴奏能力,并能够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解决音乐教学中的基本问题,具备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的基本能力的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键盘、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乐理与和声、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等。

毕业去向:学生毕业后主要到中小学及幼儿园从事音乐及其他艺术课教学及教学研究工作,也可到文艺团体、文化事业单位从事演艺活动及艺术商务活动。

音乐表演高职(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系统专业音乐知识,掌握熟练器乐演奏技巧和舞台实践技能,具备从事独奏、合奏、重奏及舞台表演的能力,在音乐风格方面熟练掌握古典音乐、流行音乐、爵士乐的舞台演奏技巧。

主要课程: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键盘、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艺术概论、民族音乐概论、乐理与和声、视唱练耳、合唱与指挥等。

毕业去向:可到地方和部队文艺团体从事演唱、演奏及舞蹈表演活动,也可到学校、电视台、群文系统、企业从事教学、培训及艺术管理工作等。

美术教育高职(专科)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适应基础教育各级各类学校美术教育合格的美术教师和其他应用型美术专业人才,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双师型”和“双证型”教师教育和高职应用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外出写生、中国画、油画、版画、计算机图像制作、书籍装祯设计、包装设计、招贴设计、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术鉴赏、美术教育学、艺术创作、教学实践、素描、色彩等。

    毕业去向:为学校美术教学、画院、文化馆站、展览馆、博物馆、美术管理机构、新闻出版业、影视制作、广告传媒、装潢设计等行业输送应用型专业人才。

艺术设计高职(专科)专业(“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和“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①装潢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装潢设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具有一定的设计思维、理念、创意和综合设计及研发能力,并能逐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装潢设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字体设计、装饰画、写  生、计算机设计应用、超然想象构成、书籍装帧、包装设计、POP设计、展示设计、广告设计、CIS设计等课程。

    毕业去向:为广告传媒、装潢设计公司、报刊杂志社、画院、文化馆站、展览馆、博物馆、美术管理机构、新闻出版业、影视制作等行业输送应用型专业人才。

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环艺设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具有一定的设计思维、理念、创意和综合设计及研发能力,并能逐步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环艺设计应用型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素描、艺术概论、中外美术史、设计心理学、设计色彩、平面构成、色彩构成、立体构成、字体设计、写  生、计算机设计应用、室内设计原理、渲染图技法(手绘)、陶艺设计制作、快题设计(室内)、快题设计(室外)、商业展示设计、室内设计Ⅱ、室内设计Ⅲ等课程。

    毕业去向:为环艺景观设计公司、建筑设计院、城市景观设计部门、装潢设计公司、报刊杂志社、画院、文化馆站、展览馆、博物馆、美术管理机构、新闻出版业、影视制作等行业输送应用型专业人才。

③装饰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培养掌握装饰设计的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技巧,具有一定的设计思维、理念、创意和综合设计及研发能力,能够从事装饰艺术及各类艺术品的设计与制作,具备室内外装饰、工艺礼品、金工收拾的设计与制作能力,并能逐步适应现代化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环艺设计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设计色彩、设计构成、装饰画、民间美术、纤维艺术、装饰雕塑、壁画、插花、陶艺、金属装饰设计、PHOTOSHOP电脑软件应用、3DMAX电脑软件应用、图形创意、空间装饰设计、室内陈设艺术品、装饰课题设计等。

毕业去向:为广告传媒、为广告传媒、装潢设计公司、报刊杂志社、画院、文化馆站、展览馆、博物院、美术管理机构、新闻出版社、影视制作等行业输送应用型人才。

三、招生专业一览

2012年艺术类在陕高职(专科)招专业一览

 

专业名称

学制

专业大类

所属科类

备注

学前教育

3

音乐舞蹈类

艺术(文)

音乐教育

3

音乐舞蹈类

艺术(文)

艺术(理)

音乐表演

3

音乐舞蹈类

艺术(文

新增

美术教育

3

美术类

艺术(文)

艺术设计

3

美术类

艺术(文)

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招生计划充足,可充分满足考生的求学需求。

 

 

 

 

 

 

 

四、报名及考试

1、音乐舞蹈类(含: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学前教育)专业

我省音乐舞蹈类专业课考试实行全省联考制,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联考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成绩发布时间等均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及西安音乐学院招生信息网(zsb.xacom.edu.cn/web/)公布为准。

2、美术类(含:美术教育、艺术设计)专业

我省美术类专业课考试实行统考制,由省招办统一组织实施。统考具体报名时间、考试时间、考试科目、考试地点、成绩发布时间等均以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www.sneac.com)公布为准。

五、招生政策

    1、学院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所设各专业均不限男女生比例。

    2、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且不影响本专业的顺利完成。

    3、学院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学院的教学安排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4、招生工作将在陕西教育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六、录取规则

1、新生选拔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严格遵守教育部、陕西省招生办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录取原则,依据考生考试成绩,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2、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条件下,按照专业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将参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对于享受政策照顾的考生,按有关政策规定加照顾分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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