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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12-06 10: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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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四川大学校园文化建设,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进大学生素质教育,提高艺术教育水平,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的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2012年将继续在全国范围招收计划项目品学兼优并具有较高艺术水准的高中毕业生。
    一、报名条件
    1、符合高考报名要求,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2、思想品德优秀,学习成绩良好,身体健康。
    3、须参加“北京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艺术测试且被我校认定成绩优秀或参加“清华大学第二十四届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艺术测试且达到一级水平。
    (清华大学本科招生网:点击进入北京大学招生网报名平台:点击进入
    二、招收项目、计划及要求
    1、合唱团:
       男高:5  女高:10  男低:5  
    2、管乐团:
       小号:10  长笛(含短笛):8
       圆号:10  大提琴:10
       大号:6   双簧管:6
       单簧管(含低音单簧管):10
       打击乐:10
    3、舞蹈队(身高要求:原则上男生 1.75米以上,女生 1.65米以上):
       民族舞:10  古典舞:10
    4、民乐团:
       二胡:10  琵琶:6
       唢呐:2   柳琴:1
       扬琴:1   古筝:1
       大提琴:6 打击乐:2
       中阮:4  
    5、弦乐团:
       大提琴:6  中提琴:6  小提琴:6  
    三、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按照系统要求完成注册,进入我校艺术特长生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系统将生成《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用A4纸打印申请表,由所在中学盖章(照片须盖骑缝章)。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2月7日至2012年2月20日。
    2.申请材料: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a、《四川大学2012年艺术特长生申请表》。
    b、“北京大学2012年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测试成绩通知单或“清华大学第二十四届全国中学生文化艺术冬令营”的艺术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1份)。
    c、特长项目的光盘。
    d、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证明自己优势的材料。
    3.邮寄材料:请于2012年2月24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将申请材料寄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610065;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传真:028-85408370),信封上请注明“艺术特长生申请材料”字样。申请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特别提醒考生:可先将其他三项材料连同北大、清华网上成绩通知单打印后在报名截止日期前邮寄至我校以取得报名资格,证书复印件截止于3月5日前寄达,否则报名无效。
    四、选拔程序
    1、我校将以艺术冬令营测试的水平为主要依据,全面衡量学生综合素质,并结合学校艺术团需要等因素,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择优确定艺术特长生,候选人名单将在“四川大学招生信息在线” 网上进行公示,并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
    2、艺术特长生候选人与我校签订特长生协议书,并获得2012年四川大学艺术特长生资格(以下简称“入选考生”)。
    五、录取办法
    1、入选考生须在第一批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须在第一志愿的第一顺序填报,单独设立艺术特长生志愿批的省份须在该批次填报),参加高考,体检合格,才能享受艺术特长生优惠政策。
    2、优惠办法:高考成绩(含附加分)须达到我校在当地同类科目统招提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并在重点线以上即予录取,享受 30 分加分安排专业。部分省份实行新课改(如江苏省等),高考总分非750分。优惠分数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考试总分与 750 分之比进行折算(小数点后实行四舍五入原则)。优惠范围不包括我校长学制(七年制、八年制)、基地班专业,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入选考生。
    3、我校根据特长生的高考成绩和个人志愿,安排在我校非艺术类专业学习,入校后必须参加我校学生艺术团活动,遵守艺术团的各项规定。
    六、确认
    入选考生在高考填报志愿结束后,请务必将志愿表复印件和高考成绩通知单复印件于2012年7月1日前(以寄达日期为准)邮寄或传真至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未及时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我校艺术特长生资格,非学校原因导致延误造成“无法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七、监督机制
    为保证选拔工作公平、公正,我校监察处将全程参与艺术特长生的审核和招生录取工作,并予以监督,电话:028-85404020 。 所有考试信息均在四川大学招生网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八、本简章由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和艺术教育中心制定并拥有最终解释权。
    招生就业处咨询电话:028-86080605、86081605、85408370(传真) 
    学工部艺术教育中心咨询电话:028-85401950 
    联系人:杨晓琳、杨 禾 老师
    电子邮箱: nic8401@scu.edu.cn
    通信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南一段24号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招生科  邮编: 610065
    四川大学本科招生信息在线网址www.gotoscu.org (教育网) www.scuzjc.net (公众网)


四川大学招生就业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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