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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09-23 15: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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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

全日制科学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一般为二年,艺术硕士 专业学位为三年。

三、招生名额

2012年我校有58个一级或二级学科专业拟招收全日制学术型研究生近1000名,11个专业学位(28个专业领域)拟招收全日制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450名左右,其中含拟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约140人。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指标数为准,招生计划在录取时,将根据报考情况在全校进行适当调整,目录中的招生计划数仅供参考,除少部分专业或领域外为2011年实际招生数。

说明:第三位是“5”的专业代码,所代表的是专业学位。0352社会工作硕士,0451教育硕士,0452体育硕士,0453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454应用心理硕士,0551翻译硕士,0852工程硕士,0951农业推广硕士,1251工商管理硕士(MBA),1252公共管理硕士(MPA),1351艺术硕士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可以报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6)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自考生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资格自审查注意事项另文发布。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1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4、报考工商管理硕士(125100,MBA)和公共管理硕士(125200,MPA)的考生还必须是: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我校MPA根据培养方向在不同学院招生)

5、满足招生专业所列特殊要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教学〔2003〕3号文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可以推荐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也可以接收外单位(必须具有推免资格的高校)少数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为免试硕士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工作每年9月中旬开始,10月下旬结束。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所有手续。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

预报名时间:2011年9月25日-29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登录研招网进行网上预报名;

2011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研招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信息有效,无需重复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推荐免试生(含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生)须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发放的校验码在研招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

特别注意:考生应牢记并保管好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

(二)现场确认

2011年11月10日-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缴费并照相。

报考点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证件进行认真核对;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进行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报考点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请各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进行网报但未现场照相的考生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必须选择3307金华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3、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4、我校个别专业按方向设置复试考试科目,考生在报名时要慎重选择研究方向;招生专业和方向等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5、我校不接受同等学力人员跨专业报考;也不接受大学三年级本科生报考。

6、我校个别专业报考有特殊要求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7、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

8、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等),通讯地址和手机须在2012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六、考试

(一)初试

1、初试日期与地点

(1)初试日期:2012年1月7日-8日,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2011年12月25日-2012年1月9日,开通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系统,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研招网查询考试信息,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地点:在考生所选报考点确定的初试地点考试。一般需注意报考点公布的有关通知或公告。

2、初试科目

考试科目:含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业务课等3~4门,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语(英语(论坛)一、英语二、俄语、日语等)、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分值300分)、历史学基础(分值300分)、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150分)、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200分)等由国家统一命题;二外、业务课由我校自行命题。思想政治理论、外语、二外分值100分,业务课分值150分(业务课中体育学基础综合、体育综合、心理学专业综合为300分)。各考试科目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3小时。请考生根据报考的专业选定考试科目。

(二)复试(初试成绩满足我校复试要求的考生参加,一般为国家线)与资格审查(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生的考生报考资格审查于复试时进行)

1、复试时间:一般为每年4月份,具体另行通知;

2、复试地点:浙江师范大学;

3、复试包括综合复试加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综合复试采取专业知识综合笔试+专业面试方式。专业知识综合笔试(复试科目)具体见招生专业目录;

4、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需加试两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加试课程见招生专业目录加试部分;

5、复试办法另行通知。

6、资格审查时,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学生证复印件。原件都得带上审核。

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本人进行学历在线验证: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可获得上述备案表。无法通过在线验证获得备案表的,须提供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毕业学校进行毕业信息网上注册后即可进行学历验证。

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本人进行学籍在线验证,获得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无法通过在线验证的,须咨询所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更正学籍注册信息。

往届生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的,不能参加复试。

七、录取

(一)我校在经过复试和政审后,根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录取名单;

(二)招收为定向、委托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必须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后方可录取。

八、就业

硕士研究生毕业采取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和按协议就业两种方式。

九、其他

(一)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在报考时采取弄虚作假手段,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何时,我校均有权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我校可以为硕士研究生提供助学金、奖学金、培养费及评优评奖机会,能够提供外出访学等学习深造机会。

(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

(四)如需我校往年自命题科目考试试题(2006-2011年)和考试大纲(如无2012年的则请参照往年的考试大纲),可到我校研招信息网免费下载。我校不办理参考书目邮购事宜,各位考生可到当地书店购买或与金华枫林晚书店联系,联系人:陈吉平,联系电话:0579-82283921、82283922。

(五)浙江师范大学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攻读两个及以上学位,也不允许研究生同时有两个及以上学籍。

(六)本招生简章与国家最新发布的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政策为准。

(七)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以下网址:http://yzw.zjnu.edu.cn。

热忱欢迎各地有志青年报考浙江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

招生单位:浙江师范大学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招生单位代码:10345 联系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网址:http://yzw.zjnu.edu.cnE-mailyzb@zj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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