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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湖南理工学院艺术考试招生简章(外省)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1-01-18 10: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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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理工学院2011年外省艺术考试招生简章

  学校代码:10543

  地 址:湖南省岳阳市学院路

  邮 编:414006

  联系电话:0730-8640127、8640243

  传 真:0730-8640244

  学校网站:www.hnist.cn

  电子邮件:zsb@hnist.cn

  学校简介

  湖南理工学院是一所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座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岳阳市南湖风景区,自然环境优美,人文底蕴深厚。学校校园面积2307亩,面向全国31个省(市)招生,现有在校学生21000人(含独立学院)。学校践行“至善穷理”校训和“三个为本”办学理念,坚持实施“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的治校方略,逐步形成了“严谨、和谐、求实、创新”的优良校风。2006年12月,学校高标准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2008年12月,成为湖南省新增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

  学校非常重视艺术专业教学,始终把培养高素质、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作为根本任务,2010年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学校建设了独立的、功能齐全的音乐楼、美术楼。音乐学院电钢琴教室、多媒体音乐欣赏室、舞蹈教室、MIDI音乐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一应俱全。美术学院集中国画工作室、油画工作室、水彩画工作室、平面设计工作室、环境艺术设计工作室、公共艺术设计工作室、服装艺术设计工作室以及艺术设计综合试验室和设计技术工艺实训中心等于一楼。学校还投资建设了高标准的摄影实验室、SGI工作站等教学设施。

  美术学、音乐学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美术学专业为国家一类特色专业,艺术设计专业为湖南省特色专业。美术学院和音乐学院分别有一支结构合理、业务水平和素质能力较高的师资队伍。音乐学院现有教授4人,古筝特聘教授1人,声乐特聘教授1人,舞蹈客座教授4人。2006年与北京舞蹈学院编导系达成合作教学协议,舞蹈学的主干课程由北京舞蹈学院的教师担任。美术学院现有教授7人,副教授12人,俄罗斯籍教授2人。

  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与科研始终坚持面向社会需求,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取得了丰硕的成果。音乐学院“高师音乐教育专业时间课程体系的构建与探索”的教改课题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人民日报》、《中国教育报》和中央电视台等媒体作了全面报道,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在近几年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和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生共获全国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6个。2008年在第六届中国舞蹈荷花奖全国校园舞蹈大赛中,舞蹈《别巢》荣获普通院校组评委会特别奖,全国舞蹈类唯一的核心期刊《舞蹈》予以报道并将其剧照作为封面,舞蹈《让座》参加2010年全国荷花奖校园舞蹈大赛获铜奖;舞蹈《巴陵胜状》在首届青年舞蹈节展演荣获“黄河十佳作品”荣誉称号;2009年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中,表演唱《洞庭渔歌》荣获得全国一等奖,群舞《别巢》荣获全国二等奖。群舞《一条大河》、民乐合奏《春天的故事》荣获“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一等奖,群舞《巍峨韵律》荣获“湖南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二等奖。

  美术学院教师先后有68幅作品入选全国美展,26幅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承担和完成国家课题7项,获国际设计发明金奖1项,获国家设计发明专利6项,同时有多幅学生作品入选国家级和省级美展,在全国大学生艺术节和艺术展演活动中,学生共获全国一等奖5个、二等奖6个、三等奖7个。

  二、招考省份及考点安排:

省份

考点

专业类别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甘肃

兰州艺术学校

音乐学、舞蹈学

1月21~22日

1月23日

兰州铁路第三中学

美术学、艺术设计

安徽

安徽艺术职业学院

美术学、艺术设计

音乐学、舞蹈学

1月24~25日

1月26日

广西

南宁市五中

美术学、艺术设计

1月26~27日

1月28日

河北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音乐学、舞蹈学

2月8~9日

2月10日

美术学、艺术设计

2月11日

山西

太原师范学院

美术学、艺术设计

2月12~13日

2月15日

江西

南昌实验中学

美术学、艺术设计

音乐学、舞蹈学

2月16~17日

2月18日

江苏

江苏教育学院

美术学、艺术设计

音乐学、舞蹈学

2月17~18日

2月19日

  三、报名条件:

  1、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有一定专业基础的艺术类考生。

  2、音乐学专业:要求考生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5米以上,女生身高1.54米以上。

  3、舞蹈学专业: 要求考生仪表端庄、身体比例协调、无生理缺陷,男生身高1.68米以上,女生身高1.63米以上(专业成绩优秀者身高可适当降低)。

  4、美术学、艺术设计专业: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办法:

  1、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采取面报方式,相关考生在考试前1~2天到我院所设考点报名。

  2、考生凭当地招办提供的艺术专业考试准考证报名。

  3、所有考点只接受所在省考生报名,不接受外省考生报名、考试。

  五、招生计划

艺术设计

150人

音乐学

120人

美术学

100人

舞蹈学

60人

  各专业分省计划以当地招办公布的为准。

  六、考试项目和要求:

  1、美术类专业:

  项目分值:素描50分,色彩5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素描限用铅笔或碳笔作画,色彩限用水粉或水彩作画。

  2、音乐学专业:

  项目分值:主专业70分、听音3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考生选择声乐、器乐中一项为主专业,以声乐为主专业的考生,须演唱中国或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以器乐为主专业的考生,演奏乐曲一首(乐器自备),钢琴考生须加奏练习曲一首。

  听音:含视唱、模唱、听辨单音、音程、和弦等。

  3、舞蹈学专业:

  项目分值:形体素质及基本功40分、舞蹈表演(自选)40分、即兴表演20分,总分100分。

  考试要求:形体素质及基本功:三分钟基训组合(必含软度、力度、绷度、开胯、旋转、跳跃技巧及腰功)。

  舞蹈表演(自选):芭蕾舞、民间舞、古典舞、现代舞任选一种。

  即兴表演:(指定一分半钟音乐,听三遍)。

  七、成绩统计及合格证发放:

  我校将于2011年4月1日在校园网(www.hnist.cn)上公布所有报考生的专业成绩及各专业合格线,相关考生可以输入考生号或身份证号码查询本人成绩。

  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按分省招生计划数1∶4的比例发放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合格证邮寄考生本人并上报相关省市高招办。

  八、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录取原则,在政治思想审查、体检、专业和文化成绩合格的条件下,按考生的文化与专业考试总成绩排队,根据考生报考专业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的考生。

  2、考试总成绩计算:总成绩=文化成绩+专业成绩×6。

  九、其他:

  1、其余事项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招生计划以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收费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美术学院

  美术学

  美术学专业分师范教育与绘画(国画、油画、水彩画)两个方向。

  美术学(师范教育)方向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学校美术教育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具备初步美术教育教学研究能力的合格的基础教育美术教师和社会美术教育工作者。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中国美术史、外国美术史、美术教育学、绘画基础、设计基础、工艺基础、美术表现、设计制作、美术鉴赏与批评、中国民间艺术、美术教学论、美术教学实践(见习、实习)、美术教育资源等。

  美术学(绘画)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美术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一专多能复合型并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能在各级文化、艺术单位和其他行业进行美术创作、艺术设计、美术指导和文艺宣传的美术工作者。

  主要课程:美术概论、中外美术史、构图学、色彩学、透视学、解剖学、绘画(素描、水彩水粉画、中国画、油画)、版画、空间造型、书法、艺术实践等。

  艺术设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艺术设计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适应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具有人文精神、艺术与技术创新能力,熟悉设计程序和相关法律,了解中外艺术设计的发展动态,实践能力强,能在艺术设计教育、设计、研究、生产和管理等单位从事艺术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等方面工作,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设计思维与表达、设计概论、设计心理学、三大构成、设计素描、设计色彩、视觉传达设计方向(包括标志设计、广告设计、包装设计、印刷设计、书籍装帧设计、CI设计、影视广告设计、网络广告设计等)、环境艺术设计方向(包括室内设计、家具设计、效果图技法、灯具与照明、建筑模型制作、展示设计等)、公共艺术设计方向(包括室外环境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公共设施设计、建筑外观设计、装饰雕塑设计等)、服装艺术设计方向(包括服装绘画技法、服装设计、中外服装史、服装工艺学、服装结构学、服装材料学、计算机辅助设计等)、工艺实践、专业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音乐学院

  音乐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适应现代社会经济、文化、科技发展需要的,具有一定音乐理论素养和系统的音乐表演与音乐创作技能,能够在文化管理、文艺团体、新闻出版等机构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创作、艺术管理、艺术评论等工作的复合型人才;或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音乐专业知识和一定的音乐表演技能又适应基础音乐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 基本乐理、视唱练耳、基础和声、中外音乐史、 民族音乐概论 、曲式与作品分析、 艺术概论、合唱等。

  舞 蹈 学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适应于舞蹈编导及教育发展要求的素质较高、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并有发展潜力,具有现代教育观念,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学基本技能,既有系统的舞蹈专业知识和一定的舞蹈表演技能,又适应于基础的舞蹈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教学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 编舞技法、舞蹈编导理论、舞蹈排练、现代舞技术、舞蹈概论、中外国舞蹈史、舞蹈音乐赏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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