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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2010年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0-05-19 17: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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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简介

  河南城建学院是河南省仅有的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工、管、理、文、法、经、农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其前身是创建于1983年的平顶山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学校和1985年成立的武汉城建学院河南分院。其后相继经历了河南城建高等专科学校、平顶山工学院时期。2008年11月经国家教育部门批准更名为河南城建学院。建校26年来,共为国家培养3万多名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才。

  学校坐落在中国优秀旅游城市——河南省平顶山市。这里自然风光秀美,名胜古迹众多,有着深厚的文化底蕴,不仅有原始社会新石器时代裴李岗文化、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遗址,还有重峦叠嶂、山峰挺拔的尧山风景区,以及宋代大文豪苏轼父子的墓冢——三苏坟和保存最完好的明代叶县县衙等。这里人杰地灵,出现过许多彪炳青史的人物,如春秋时期的叶公沈诸梁、战国时期的墨子、南宋抗金名将牛皋、清代著《歧路灯》的李绿园和倍受孙中山赞誉的民国名将樊钟秀等。学校主校区面对千年古刹香山寺,濒临碧波荡漾的白龟湖,校园环境优美宜人,2008年被命名为河南省园林单位。

  学校占地面积1600多亩,建筑面积58万多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亿余元,馆藏文献110余万册,各类中外文文献数据库16个,各类运动场和大学生活动中心8.5万多平方米。设有土木系、环政系、规建系、建能系、建管系、测绘系、计算机系、电气系、交通系、化工系、生物系、工商系、数理系、外语系、法律系、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和软件学院等18个系(部)。有39个本科专业、10个专科专业,涵盖七大学科门类,基本形成了城建类专业体系。面向全国29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目前全日制在校生16000多人。

  学校现有教职工1100多人,专任教师800余人,其中正高级职称60人,副高级职称234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教师550多人。有省管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省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等43名。还聘有40余名国际国内著名学者、院士、专家等担任兼职教授或客座教授。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积极实施教学质量工程,取得了突出成绩。建有2个省级重点学科,3个省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门省级精品课程,82个实验室(中心)。拥有一个省级教学团队。近年来,完成省级教改项目、教育教学研究成果21项,获得一等奖5项、二等奖15项。9部教材被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教材。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09届毕业生考研录取率18.6%,部分专业达到35%。2009年,学校学生在首届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得北方赛区和河南赛区团体一等奖,在首届全国大学生测绘技能竞赛中获得团体二等奖(第七名)和1个单项一等奖。在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和电子设计竞赛中也多次取得优良成绩。毕业生广受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稳居全省同类高校前列。学校就业能力被麦可思网排行榜列为中南地区非“211”本科院校并列第20位,是河南省仅有的一所进前二十名的非“211”本科院校。学校被原建设部门确定为“国家建设类一级培训机构”。

  学校一贯重视科研工作,长期坚持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着眼服务建设行业和地方经济建设,着力开展科技创新。近年来,承担国家、省、市级纵向科研项目530余项,获得各级各类奖励300余项,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6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及SCI、EI、ISTP等国际重要检索机构刊物收录1400余篇,出版教材及专著700余部,获得国家专利8项。

  学校秉承“厚德、唯实、博学、慎思”的校训,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观念,认真抓好党的建设、人才建设和质量建设三大工程,努力建设和谐校园,取得了显著成绩。先后被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河南省文明学校、河南省高等学校先进基层党组织、河南省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校园文化建设先进单位、河南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五四红旗团委等荣誉称号。在2009年河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办的河南教育品牌大型调查中,被评为“河南具公信力的十大教育品牌”学校。

  学校新一届党政领导班子审时度势,提出了努力实施“五大治校方略”和“坚持一条主线、加强两大建设、实现三大目标”的工作思路,全面开启了“建设城建特色大学,培养综合创新人才”的新时期。全院师生员工团结协作,共谋发展,为把河南城建学院建设成为一所立足河南、面向全国、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水平城建大学而努力奋斗。

  招生章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一步推进高考“阳光工程”。保证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考生,更好地贯彻“依法治招”的方针。为了规范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全称:河南城建学院

  学校代码:11765

  办学类型:省属公办综合性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校址:西校区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

  东校区位于平顶山市湛南路26号院

  二、办学类型:

  河南城建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以城建为特色,工、管、理、文、法、经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省属本科高校。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适度发展专科教育,始终坚持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不断强化本科教学的中心地位,逐步形成了“招生、培养、就业三位一体统筹规划,学校、中心、系部齐抓共管服务就业”的工作思路。面向市场需求,为生产、建设、管理第一线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创业能力,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高级工程技术应用型人才。

  学院是河南省所属的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层次学制为四年(其中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五年),专科层次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专业学制为两年,其它专科专业学制为三年。新生入学注册后,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颁发河南城建学院毕业证书。本科毕业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规定的条件授予学士学位。

  三、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1.根据国家教育部门有关规定,学院成立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落实教育部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有关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2.招生与就业指导处为学校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3.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本院教职工中遴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招生宣传、录取工作。

  4.学院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招生计划:

  学院根据人才市场需求、学院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学科发展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国家教育部门审批。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省来源计划,经主管院领导审定后,报国家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同时招生就业处将生源来源计划按要求及时报送到各省(市、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示。专业介绍请通过我院招生信息网查询(http://zs.hncj.edu.cn)。

  五、录取规则:

  1.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提档比例: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3.学院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录取分数线以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基准,在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学院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的不同可作适当调整。

  4.学院以高招统考成绩为依据,实行“志愿清、专业清”原则: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采用“平行志愿”录取模式的省份按照“平行志愿”录取方法进行录取。对于进档考生,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如英语、数学)高者优先录取。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计划未满专业录取。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对同一志愿考生严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国家教育部门和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法学和旅游管理专业对男性身高168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拟被我院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我校即向该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录取结果在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照报到要求,准时到学校报到。未经允许,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7.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新生入学后要复试素描及水彩画,不合格者调剂到其他专业。

  8.报考艺术设计、动画、装潢艺术设计(专科)专业的河南省考生,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划定的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省外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则是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本科二批统考控制线,按照我院组织的术科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有舞弊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9.在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男女生比例不限。

  10.报考少数民族预科生志愿,必须是少数民族考生。

  11.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进行全面入学资格复查,凡发现有弄虚作假者,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合格取得学籍的,按照国家教育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学籍电子注册。

  六、收费标准:

  1.学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生入学时必须按学校规定的缴费方式、时间缴纳学杂费。本科法学、英语、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每年每生3400元,艺术设计、动画专业每年每生5700元,其他本科专业每年每生为3700元;专科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每年每生5600元,软件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动漫设计与制作四专业学费以发改委审批文件为准,其他专科专业每年每生为3600元。

  2.住宿费:四人间900元/生·年,六人间700元/生·年,八人间400元/生·年。

  3.教材费:按学年预收,学年末据实结算,多退少补,其中第一学年600元·生。

  4.其他费用:以入学须知为准,按国家有关收费政策执行。

  七、奖励及资助:

  1.国家奖学金8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按国家有关规定评定)。

  3.奖(助)学金(受奖面30%):一等5%,3000元/生·年;二等10%;2000元/生·年;三等15%,1000元/生·年。

  4.单项奖学金:凡因个人特长和能力在科技发明创造、文学、体育、艺术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或成就;非英语专业通过英语六级考试等,学校给予100元~5000元的奖励;困难学生报考和考取研究生均给予一定的资助。

  5.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后凭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可申请办理最高6000/年的国家助学贷款,用以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6.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获取120元/月的报酬,以补充生活、学习费用。

  7.困难补助及绿色通道:学院每年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现金和实物补助。同时,学院采取“绿色通道”办法,保证所有新生顺利入学。

  本章程由河南城建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及咨询单位:河南城建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联系电话:0375-2089092 2089091 传真:0375-2089092 学院网址:http://www.hncj.edu.cn 电子邮箱:zs@hncj.edu.cn
 

特别说明: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中国教育新闻网所提供的招生和考试信息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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