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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2009年本科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7 21:2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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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电影学院是中国电影人才的摇篮,是目前中国高等艺术院校中唯一的电影专业院校,在国内电影和文化艺术界享有盛誉,也是世界著名的电影艺术高等学府。我院以优良的教学传统,雄厚的师资力量,齐全的系科专业,完善的教学设备以及规范的教学秩序,成为中国培养电影艺术创作、管理及理论研究人才的重要基地。2009年我院本科计划招生440名(无分省计划),各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含华侨、港澳台地区)。具体计划如下:


一、招生专业、人数及学费

序号
系 别
专 业 ( 方 向 )
专 业
代 码
学制
()
学费
(/年)
人数
1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
050414
4
8000
20
2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文化与传播)
050414
4
8000
20
3
表演学院
表演
050412
4
10000
75
4
摄影系
摄影 (电影摄影)
050416
4
10000
16
5
摄影 (多媒体影像创作)
050416
4
10000
10
6
录音系
录音艺术
050417
4
10000
17
7
录音艺术 (音乐录音)
050417
4
10000
12
8
美术系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050415
4
10000
12
9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特技)
050415
4
10000
12
10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
050415
4
10000
11
11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影视广告导演)
050415
4
10000
12
12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人物造型设计)
050415
4
10000
11
13
管理系
公共事业管理 (影视管理)
110302
4
6000
35
14
公共事业管理 (文化经纪人)
110302
4
6000
35
15
电影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 (影视媒体理论)
050414
4
8000
14
16
摄影学院
摄影 (图片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7
摄影 (商业摄影)
050416
4
10000
20
18
动画学院
动画 (漫画)
050418
4
10000
23
19
动画 (动画艺术)
050418
4
10000
15
20
动画 (电脑动画)
050418
4
10000
25
21
动画 (游戏设计)
050418
4
10000
25


注:录音艺术专业(录音艺术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9名,女8名;

  录音艺术专业(音乐录音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6名,女6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 招收计划为:男18名,女17名;

  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文化经纪人方向)招收计划为:男17名,女18名。

  摄影专业(多媒体影像创作方向)招收计划为:10名,其中北京地区考生不少于4
名,其它各省不具体划分名额。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外,还须符合我院专业特点要求:

  ·报考各专业考生均要求听力正常。

  ·报考表演专业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佩戴隐形眼镜矫正,新视力表);男身高不低于1.70米,女身高不低于1.60米;无肢体畸形,体表无疤痕、纹身、胎记及皮肤病。

  ·报考摄影专业各方向考生双目视力均应在5.0以上(经矫正,新视力表),且无色盲、色弱。

  ·报考动画专业、美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色弱。

  ·报考录音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均要求无色盲。

  4.经大军区政治部批准的现役军人。

  5.凡报考我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提前向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了解报考艺术院校的有关规定。

  6.报考我院考生请注意 按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范围内的,应按照省有关招生规定执行(具体规定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同时还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7.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符合上述条件,可以报考。


三、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开始之日止)。


四、专业报名及参加专业考试


(一)专业报名

  1.报名时须交验下列材料(材料不齐,不予报名):

  ·《报名登记表》:全部项目必须如实填写,字迹清楚工整,内容完整、准确。

  ·提供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高考报名号)"的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原件及复印件。

  ·往届毕业生本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供学生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开具的"学生在学证明"原件)。

  ·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

  ·照片:近期同底版一寸正面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表1张,准考证1张)。

  ·如考生已获得"省统考合格证"的,请考生提供"省统考合格证"的复印件。

  ·报名考试费:初试报名费100元,复试费80元,三试费80元。

  ·考生办理报名手续后,所交材料及费用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恕不退还。

  ·同时兼报其它专业的考生,报考材料请自备两份。

  2.考生交验报名材料后,经院、系招生办公室审核确认,发给《专业考试准考证》。

  3.报考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影视管理方向、文化经纪人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4.报考摄影专业(图片摄影方向、商业摄影方向)的考生,两个方向间不得同时兼报。

  5.报考动画专业(漫画方向、动画艺术方向、电脑动画方向、游戏设计方向)的考生,四个方向间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专业方向。


(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考生在专业考试时间不冲突的情况下,可以同时报考我院两个专业(方向),并参加该两个专业(方向)的专业考试。由于所报考专业及方向不同,专业考试的时间、形式、内容、地点可能会不同,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专业考试安排,确认考试内容、地点,准备考试用品及材料,准时参加专业考试。

  3.同时报考动画两个专业方向的考生请注意:

  ·初试科目《速写默写》。各方向考生只参加一场《速写默写》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漫画-动画艺术-电脑动画-游戏设计的优先顺序,只以一个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例如:兼报漫画和动画艺术的考生只以漫画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兼报动画艺术和游戏设计的考生只以动画艺术方向的考号参加《速写默写》的考试。

  ·同时报考电脑动画和游戏设计两个方向的考生,复试中笔试科目《计算机知识》,只参加电脑动画方向一场考试即可,成绩共用。

  4.考生可于2009年3月1日以后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


(三)考试纪律

  报考我院的考生在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


(四)专业考试注意事项:

  我院属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报考我院的考生均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中的文化考试和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报名分文化考试报名及专业考试报名。文、理科考生兼招。

  文化考试的报名: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报考我院的考生须提前向当地高校招生办公室了解艺术类考生参加全国高等学校统一文化考试的报名时间及办法,取得生源所在地的报名证,以免延误。

  凡报考我院的考生,除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外,还须按照我院报名考试日程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的报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由本人持相关材料到我院报名,不接受函报。  


五、文化考试

  1.我院各专业(方向)按招生计划的2-4倍确定专业考试合格人数。

  2.北京电影学院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须参加"200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考试"。华侨、港澳台地区考生须遵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规定的时间报名参加文化课考试。


六、关于专业考试安排


(一)专业考试报名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系 别
专业(方向)
具体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文学系
戏剧影视文学(影视文化与传播)
本院D号楼一层
2月1日—2日
2月4日起
戏剧影视文学(电影剧作)
本院D号楼一层
2月1日—2日
2月5日起
表演学院
表 演
本院B号表演楼
2月1日-4日
2月5日起
摄影系
摄影(多媒体影像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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