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具有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的基础理论;能执行我国社会主义的文艺方针、政策;具有系统的壁画、建筑和环境艺术的基础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审美能力及较强的造型能力;能运用各种材料创造性地进行壁画的设计、制作和教学;具有一定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美术史、艺术概论、美学概论、素描、色彩、速写、环境艺术理论、白描重彩、装饰画、解剖、透视、壁画材料研究、俘雕、构成、壁画设计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城建、园林、艺术创作部门从事壁画的设计、创作工作,在各级美术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工作,艺术馆、展览馆、文化馆(站)的美术创作、宣传和辅导工作,也可在其他部门、单位从事有关宣传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